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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谁需要香港记协?\常洛闻

2020-09-28 04:23: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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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警务处9月22日修订了《警察通例》中关於“传媒代表”的定义。在新规定之下,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的传媒机构,以及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杂志、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签发的记者证方可视作有效。函件发出后,香港记者协会(“记协”)等利益相关方反应强烈,再次指责香港警务处、特区政府“破坏新闻自由、削弱第四权”云云,并声称将申请司法覆核,以推翻警方的决定。

  为什麼“记协”等组织异口同声地指责警务处和特区政府呢?警务处并非不承认“记协”,而是点破了“记协”尴尬的小算盘──如果是服务於传媒机构的全职记者,毋须通过“记协”一样能以记者身份工作;如果服务於网路媒体,或以自由撰稿人身份服务於多家媒体机构,仍然可以所服务的机构名义,取得採访资格。“记协”作为行会,为何要多此一举,给记者发放记者证?除了记者之外,到底谁需要“记协”?玄机在记者证之外。

  “近亲繁殖”式的勾连

  从“记协”的声明中不难看到,表面上,落款的这些“联会”“行会”和传媒机构、出版社之间互不相关,都标榜自己如何“独立”,实际上他们对很多“近亲繁殖”式的勾连根本不加掩饰。所谓的“新闻自由”不过是垄断解释权和财权的遮羞布。

  “记协”2018-2019的“执委会名单”中,包括立场新闻与苹果日报的员工,两间传媒机构均被指是鼓吹黑暴的始作俑者,在其中工作自然是与黎某“同气连枝”。包括现任主席杨健兴先生在内,几位“主笔”实际上与壹传媒关係匪浅。之前的几任“主席”,如李月华、岑倚兰等更是黎某爱将,曾在香港或台湾苹果日报长期身居高位。

  落款当中落在最尾,但却能与壹传媒平起平坐的“众新闻”是连结这些人的一个平台。“众新闻”自称是一个通过“众筹”资金运营的“独立媒体”,核心人员是“一群资深传媒人”。这群人包括谁呢?包括了“资深新闻工作者李月华”、“前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岑倚兰”、“前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2019香港‘记协’执委会主席杨健兴”等,名单是不是很熟悉?

  “众新闻”自称靠“众筹”生存、“无党无派”,可是据报道,2017年成立后,目标资金为300万,二十多天只筹集到了十分之一30万港币,结果在香港这样一个成本高昂的商业社会不但没有倒闭,反而连连得奖,一直做到了2020年,它的运营资金从何而来呢?

  先给各位看官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众新闻”得的是什麼奖呢?这个奖的名头大了,叫做“人权新闻奖”。获奖内容中一没有难民在欧洲国家的身影,二没有日韩等美国盟友的新闻,三没有美国少数族裔遭遇的不平等问题,在他们的眼中,西方国家没有人,也就没有了人权问题。为什麼会出现这样的筛选结果?是因为“专业”吗?不,是因为人权新闻奖的筹办机构是这几个:香港外国记者会、香港记者协会、国际特赦香港分会。

  前两个不用说了,国际特赦(Amnesty International)也翻译为大赦国际,是一个总部设於伦敦的非政府组织(NGO),一直在世界範围内推动“人权事业”,包括推动废除死刑等。在此引述两条外界的评价:

  印度学者Arun Shivrastva撰写的《Helping or Hurting》中指出,大赦国际与无国界记者等组织一样,用NGO外衣为西方利益服务,输出意识形态,採取双重标準,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北爱尔兰独立运动遭到血腥镇压、南非种族隔离、波多黎各独立等问题上长期刻意消音,却对某些国家的事件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

  伊利诺大学的Francis A. Boyle曾经担任大赦国际美国分会董事,他长期批判犹太复国主义,在他的《NGO与颜色革命》一书中指出,由於大赦国际董事会和捐助者的亲以色列倾向,以色列与英国密切的资金关係,导致大赦国际和美国分会对1950年以来,对以色列的屠杀和军事行动无所作为,大赦国际背后的首要动力不是人权,而是政治、宣传,其次是金钱、增加成员,再次是内部势力争鬥,然后才是人权。这一机构曾颁发良心大使奖予昂山素姬,后来在2018年撤回。2019年5月,该组织秘书长因为无法忍受“有毒的工作环境”自杀,高层地震,数名高级员工收到了“慷慨”的遣散费,同一时间段,有多名基层员工因为预算不足被解僱。

  “记协”和外国记者会自称独立,且收入主要来自会费和卖书,那这个“人权奖”的金主是三家机构中的哪一家呢?说好的“无党无派”、“保卫民主”、“持平公正”,怎麼可能变成“记协”主办评奖,然后发给“记协”的人掌管的机构,然后用这个奖反过来作为“记协”标榜“争取人权”的证明,自产自销?如此把戏玩得不亦乐乎,真的只是可笑吗?

  “记协”其中一项收入是会费,正式会员常年在600人上下,设立若干委员会给正式会员们参加,附属会员(不以新闻工作或记者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公关会员(公关行业从业人士)、退休会员数量不定,对外宣称的“学生会员”只有59人。正式、附属、公关会员会费为每年100港元,学生会员会费每年20港元。

  “次要收入”是什麼呢?香港“记协”是国际记者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IFJ)的会员,如果香港记者需要赴国外採访,理论上必须花600多港元申请“记协”发出的国际记者证,但以我自身的经验,只要机构具有足够的影响力,有名片和工作证,最多加上机构出具的函件,足以满足工作需要,不需要“记协”额外“开光”。而港澳台记者赴内地採访一般有对口机构发出按年註册的港澳记者证,以及活动、会议期间有效的工作证,“记协”无法说明香港记者跑得更快。根据这些公开的资料,不难算出香港“记协”每年的收入。至於其他的呢?

  这次警方修改《通例》针对的,恰恰是“记协”滥发的会员证。所谓会员,只需要一名现任会员推荐,交表交钱即可。黑暴动员的主力“学生”只要以学生证副本应付即可过关(香港传媒对此有深入报道),即使是会员也并不是新闻工作者,不过衝锋陷阵之后会有“记协”出面“罩住”。甚至可能还会有提供法律援助、通知家人“收拾东西”等一条龙服务,增加警方的执法成本,令警方逮捕难起诉更难。进入“记协”成为正式会员之后,如何评选执委会“主席”,如何进入核心,似乎并无公开资料。与其说是“介绍”之后“评审”是否足够专业,还不如说是“招募”之后“筛选”,看是不是“自己人”,能扮演什麼角色。整个模式与其说是行业工会,不如说是“小圈子社团”更为恰当。

  “不赚钱”背后的政治意图

  香港“记协”附着於记者这样一个不赚钱的行业上,到底要幹什麼?

  1991年,香港回归近在咫尺,港督卫奕信全面接受《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快速通过了《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将立法局、港督权力大幅度稀释。1993年,末代港督彭定康为图延续英国在香港的影响力,一夜之间“忽然民主”,针对新闻、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审查大幅度放宽,例如删除了行政部门基於保安理由撤销电视运营牌照的权力等。行政权力消解带来的空白被英国、美国资助的NGO迅速攫取。“记协”在其1994年“香港言论自由年报”中,曾以“香港本地并无对等概念”为由,批评官方资料保密权、国家安全立法。

  同一份报告中还毫不避讳地说明,“记协”认为基本法不能凌驾於香港本地法律,香港最高法院的权威不能受全国人大制约,无论是港英政府还是回归后的特区政府,都必须在“记协”表达“失望”后“知所抉择”。所谓“第四权”参与争夺治权的企图,从来都是阳谋。之后几年,“记协”并未将“报告”全文公开於网上,仅列出部分内容,导向如何,不言自明。

  以人均GDP计,香港是世界上最发达的经济体之一,但也是世界上最封闭的市场之一;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金融中心之一,也是世界上最落后的生产关係仍然苟延残喘的“孤岛”之一。在被动开放的过程中,本地的既得利益者,和倚靠垄断、准入门槛、制度壁垒发财吃饭的人,必然会为了维护利益而维护现有的落后制度,甚至为了短期利益与另有心思的势力合作,“记协”所贩卖的是一张薄薄的卡纸,这张卡纸居然就成了“解释权垄断许可证”、“话语权高地准入证”,证件一出,公权畏手畏脚,私人避之不及。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不改变“许可证”、“准入证”的土壤,就算“记协”归正,以后也会有其他“邪”再现香江。

  原资深传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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