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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不容区议会沦“罪犯窝藏地”\龙眠山

2020-11-24 04:23: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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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区议员王百羽及九龙城区议员李轩朗涉串谋诈骗,被警方拘捕,成为本届区议会任期一周年的特殊“献礼”。短短一年间,已有六十名区议员被捕,说区议会沦为“罪犯窝藏地”,一点也不夸张。

  本届区议会是在黑暴肆虐的非常情况下产生的,结果全港十八个区议会中有十七个“变天”。那些“崭新”的面孔,所谓“政治素人”,很多都是不戴面具的暴徒。有人列举区议会十二宗罪,包括政治凌驾民生、禁锢官员、违反区议会条例、自我扩权、支持黑暴、阻挠警方执法、鼓吹“港独”、滥用公帑、乱报选举开支、公器私用等等,可以说是坏事做尽,区议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区议会乌烟瘴气,变质变味,不再是为民服务的平台,反而沦为“揽炒”基地。更可恨的是,不少区议员勾结外部势力,散播仇恨,破坏特区政府施政,挑战中央权威。譬如有沙田区议员在办公室内展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明显带有“港独”意味的标语及贴纸,违反国安法;有人口出恶言“蓝丝与狗不得入内”,挑拨离间,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就在日前,中文大学毕业礼发生非法集会,“港独”分子气焰嚣张,其中大部分是毕业生,也有部分校外人士,包括观塘区议员。

  既然揽炒派区议员不接受“一国两制”,不尽公职人员的本分,就应该与立法会中的“手足”齐上齐落,即时辞去区议员之职。然而,这些人一边祸港殃民,一边舔尽公帑着数,赖死不走。

  区议会是建制的一部分,不是违法的乐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的决定,特区政府应修订公职人员宣誓的本地条例,将区议会涵盖其中。日后被依法认定“不拥护”基本法、“不效忠”香港特区者,就必须果断扫地出门,必须让区议会重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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