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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要说/区诺轩“认罪” 何来“政治检控”?\游 鸿

2021-02-17 04:25: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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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8月18日的维园非法集结一案,多名揽炒派被检控。其后乱港传媒以及外国势力借机攻击称这是“政治检控”、破坏集会自由云云。然而,讽刺的是,当中两名主要被告区诺轩及梁耀忠昨日当庭认罪。既然认罪,又何来政治检控?这何异於狠刮了美英当局一巴掌!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人涉及组织及参与前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早前否认控罪,案件昨日於区域法院开审。时任民阵召集人的区诺轩承认组织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共两罪;梁耀忠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一罪,他另被控的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则交由法庭存档。下月22日判刑,其间续准保释。

  政治口号不是脱罪理由

  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无罪,又何需认罪?如果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事,为何不继续打下去、还自己清白?主动“认罪”的决定,说明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有人触犯了香港的现有法律,而且控方手握强而有力的证据去打赢官司,被告脱罪的机会微乎其微,这才以主动“认罪”去寻求获得法庭的“轻判”。

  区诺轩的“认罪”决定说明了什麼?说明了“政治检控”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律政司从来都是以法理及事实证据去作出独立的决定。案情指,当时区诺轩曾展示“煞停警黑乱港,落实五大诉求”的横额、籲参加者先前往维园,以及带领参加者叫喊“我有权遊行,毋须警方批准”等口号。梁耀忠则与其他被告身处遊行队头,及手持横额遊行。如果面对前年8.18如此严重的非法行为而不作出检控,这才是真正的“政治决定”。

  同一天发生的同一件事,涉事的多名被告中却有人主动“认罪”,这不已说明了事实本质?可笑的是,梁国雄、李卓人、何俊仁及何秀兰等人昨早持横额到庭,并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和平集会无罪,政治检控可耻”等口号;然而,连其曾经一起遊行过的“战友”都认罪了,还叫什麼“政治检控”?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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