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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论事/香港仲裁服务扬威国际\江乐士

2021-06-05 04:24:0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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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颁布的《仲裁条例》为香港的仲裁法带来了改革,统一了本地和国际之间的双重仲裁制度。该条例是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範法》而制定,不但为香港及世界各地的仲裁当事人提供便利,也为外国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敞开大门,让他们参与仲裁事务及提供谘询,条例同时也提高了国际仲裁的保密性。

  香港是国际主要仲裁地

  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领先地位因而得以进一步巩固。如今,国际仲裁是解决跨境争议的首选方法,而香港在这方面已享誉国际,成为了本地和海外当事人进行仲裁的主要仲裁地。香港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可在全球160多个《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执行。而香港与内地和澳门之间相互执行的独立安排进一步补充了裁决的认受性。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於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是香港独立的仲裁机构。仲裁中心是获《仲裁条例》授权,在争议各方无法自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任命仲裁员和釐定仲裁员人数。2020年仲裁中心受理483宗案件,涉及仲裁、调解和域名争议,处理的争议总额约688亿港元。“香港海事仲裁协会”同年脱离仲裁中心独自营运,自此推动香港的海事仲裁与调解业务的发展。

  此外,近年有不同类型的高层次法律和纠纷调解机构在香港设立办事处,这凸显了香港的仲裁中心在亚太区域有着领先的优越地位。

  譬如,在2008年,国际商会在香港设立仲裁院秘书处分会,负责其亚太区仲裁业务。2012年,内地历史最悠久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立香港分会,负责处理大量涉及外国的仲裁案件。2014年,国家唯一海事仲裁机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也成立了香港仲裁中心。

  此外,香港作为一个仲裁中心,若果仲裁程序是经指定的仲裁机构负责执行,涉案的当事人就可根据2019年实施的《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向内地法院申请临时措施。而香港是唯一一个内地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可作出这样的安排。

  2015年,处理国际投资仲裁事务的“常设仲裁法院”与中央政府签署东道国协议,并与特区政府签署相关行政安排备忘录,促进“常设仲裁法院”在香港处理相关业务,当中包括国家与投资者之间的仲裁事务。

  香港的仲裁服务之所以蜚声国际,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绝对是功不可没。郑若骅是一名仲裁专家,在私人执业期间处理过亚洲、欧洲、中东和美国的国际仲裁案件。事实上,她在2008年当选特许仲裁员学会主席,成为首位身居此要职的亚洲女性,此外她还曾担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的主席。自2018年上任以来,她都高度重视和促进香港的仲裁角色,并取得了成果。

  藉法律科技提升仲裁能力

  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早前公布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全球五大仲裁机构中位列第三,比2018年上升一位。目前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点分别为伦敦、新加坡、香港、巴黎和日内瓦。郑若骅在2020年提出法律科技(LawTech)倡议,推动开发一个网上纠纷解决平台,而随着该项目的推进,香港的仲裁能力将会进一步提升。

  郑若骅意识到香港虽然在仲裁方面成就非凡,但绝不能安於现状,必须持续努力。

  目前她已创办并主持仲裁推广谘询委员会。除律政司的律师外,委员会成员还包括法律、仲裁等领域的代表,同时可以邀请海外专家提供一般或具体建议。委员会的职权範围包括考虑在香港或境外推广香港仲裁服务的新措施和策略。

  此际,外部势力试图以削弱香港的法律制度来打击中国,心繫家国的人都会表扬郑若骅在推广香港仲裁服务和扩大全球影响力方面所付出的努力。

  註:英文原文刊於《中国日报香港版》,有删节

  前刑事检控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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