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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加强监督惩处 “零容忍”虐儿案件\艾华斯

2022-01-19 04:24: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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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该保护儿童的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发生集体虐儿案,震惊社会。在警方有序翻查数万小时的闭路电视录影片段过程中,受害人越揭越多,至今累计29名幼童受虐,年龄最大为3岁8个月,最小仅1岁10个月,一共涉及91次于不同时段的虐儿行为,包括扯头发、打头、掌掴、摔受害儿童至地下或墙上等。事件先后有16名女员工被捕,年龄介乎23至63岁,先后被落案起诉“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

  这些施虐者都是拥有一定专业资格的幼儿工作者,理应都是充满爱心、有志于献身相关工作的有心人,常人尚且会爱护儿童,更何况是这些矢志投身幼儿工作的人?可惜,最该爱护儿童的人却化身成为施虐者,事件之令社会人士失望和震惊可想而知。令人忧虑的是,类似虐儿行为似乎已成为普遍现象,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会联群结党对婴幼儿施暴凌虐的人本身就充满戾气,也是社会的大不幸。居于“童乐居”的儿童均是特殊儿童、经政府转介或来自有问题家庭的儿童,身世已经很可怜,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对之伸出援手,更不应容忍这种欺凌孤寡弱小的集体虐待行为,应对之大加挞伐,并予以最强烈的谴责和严惩。

  提高幼儿服务员工入职要求

  保护儿童会是注册幼儿服务机构,受社署整笔拨款资助,亦受院舍发牌条件规管,社署在事件中确有监管不足之处,如今亡羊补牢,为防止悲剧重演,善后工作和往后的改善优化监管工作就显得至关紧要。

  针对事件的善后工作,社署已派出多位临床心理学家、医生、护士、社工等组成的跨专业团队,评估中心内70名儿童的行为、健康和情绪状况,以提供适切的帮助;并已派遣专队进驻涉事幼儿中心,每天监察中心运作,以确保中心妥善运作及切实执行有效的改善措施。社署并向有关机构发出书面警告及纠正指示,要求加强对前线员工的督导及监察,并要求机构于1月25日前提交检讨报告。社署还表示,会继续严肃跟进事件,检视有否涉及管理上的疏忽,并视乎各方面的调查结果,不排除会根据法例采取进一步规管行动,查明真相后亦会按规定作出惩处,如“钉牌”等。

  如此恶例在前,社署务必从速从严处理,以给全香港市民一个交代,绝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市民拭目以待。

  至于往后的改善和优化监管工作,社署表示正考虑引入太平绅士巡视院舍式的安排,以提高透明度,并加强对有关院舍的监察。此外,为了起到阻吓作用和防止相类事件重演,当局亦应对机构或组织进行更频密的突击巡查或检视。而院舍亦应加设闭路电视,并定期翻看闭路电视录影片段,甚至派员当值监视监察系统,以了解院舍内有没有虐儿情况出现。

  事件亦凸显部分社福人员不专业和缺乏操守的问题,有关当局应加强对幼儿服务员工的入职要求,包括品格要求,同时加强培训、指引和督导工作,并教导如何纾缓压力等。

  加快制定“没有保护儿童罪”

  与此同时,法例方面亦可作出配合。事件后,社会普遍认为,政府应对保护儿童的制度作全盘检视,并加快制定“没有保护儿童罪”。法律改革委员会早前发表报告,建议对没有保护儿童、易受伤害人士免于死亡或受严重伤害的旁观者施加刑事法律责任,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以防止及制止虐待发生。法改会并建议政府检讨和适当提高《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虐待及忽略儿童罪的最高刑罚,这些都是政府应优先考虑的方向。

  法例其中一个目的是以儆效尤,先后被落案起诉“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的虐儿案被告,法庭自应按例判处阻吓性刑罚,以彰显公义。香港保护儿童会严重失职,令香港蒙羞,该会高层有直接相关和不可推诿的责任。但当被问到会否引咎辞职和正式道歉时,该会高层未有回应,按事件的严重性和恶劣程度而言,很难想像该会高层可以置身事外或全身而退,该会必须给广大市民一个清晰和负责任的交代。

  最后,该次事件由公众举报而被揭发,可见市民大众负起公民责任的重要性,市民如发现身边有怀疑虐儿个案,应立即挺身举报,这是保护儿童最简单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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