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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善用法律 打赢抗疫攻坚战\梁美芬

2022-02-28 04:24:5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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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波疫情极其严峻。每日过万人感染、数十人染疫病逝;医疗系统濒临崩溃,无法入院治疗的病人数量日增,很多确诊者被迫留在家里心急如焚,担心感染同住家人。就在最危难之时,中央全力援港,大量人员及物资源源不断地送到香港,极大地提振了港人战疫的信心。

  抗击新冠疫情已不只是香港特区的事,严峻的疫情已影响国家发展大局,国家出手全力支援,就是为维护香港的社会大局稳定及保障香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坐镇深圳,连续多次举行支援香港抗疫工作协议会,亲自统筹抗疫工作。中联办举行“香港社会同心抗疫行动会商会”,在港动员各界抗疫的力量,包括借出大型场地以便增建方舱医院及作为隔离设施,从速为进行全民强检及全城救治工作准备。

  在中央全力支援下,大量人员及设备正在不断抵达香港。中央援建香港的四处临时性社区隔离治疗设施(方舱医院)分别在香港青衣、前新田购物城、元朗潭尾和洪水桥开工建设,全部投入使用后预计将为香港提供14000至17000个隔离单位。其中青衣方舱医院将于今日率先交付使用。这是中央全力援港抗疫的有力体现,彰显了中央对香港无微不至的关怀。

  “紧急法”扫除抗疫障碍

  香港各界要积极履行好抗疫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抗疫举措落实到位,争取早日战胜疫情。日前,特首终于采纳我和多位立法会议员的建议,启用《紧急规例条例》(下称“紧急法”)。

  香港现在每日有过万人感染,一切都应该以维护市民的健康权为优先,法律也不例外;香港本有法例可豁免在特定的情况下境外医护人员认可资格,例如《医生注册条例》订明,允许境外医生以暂时注册或特别注册在港短期执业;《护士注册条例》第26条,也订明以护士身份受政府全职聘用,护士管理局可以豁免其注册。而《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7条、第8条,以及《私隐条例》均赋予特首及政府足够权限,在公共卫生考虑及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情况下,进行全民强检、“安心出行”增加追踪功能以至邀请内地医护团队来港临时执业以协助救治工作。但这些条文仍不足以令政府可无后顾之忧去批核条例未提及事宜,若要逐一审核所有其他条例,恐怕时间不会允许且费时失事。凡此种种,都显示香港依据平日程序处理疫情危机的滞后性。此时此刻,法律问题不能再拖。这是关乎人命的问题,因此,全港上下必须一心齐抗疫,此乃关乎香港大局稳定的问题!

  “紧急法”的引用是重要的,因为它可以为抗疫排除法律及制度障碍。香港有部分人对来自内地的医护人员有抗拒,无论是基于政治、专业或者思想上的不同,现时救命要紧,什么分歧都要放下。中央发出挺港抗疫最强音后,方舱医院更是火速动工兴建。但试想假如方舱医院兴建好后,万名病人在那里等候医治却没有医护人手,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与悲剧吗?有了“紧急法”,批准内地医护团队来港协助救治,就能非常直接快捷解决缺乏医护人手的困局。

  此外,内地团队需要用的仪器、用药方法等均可根据内地的方法,免了两地医护团队的矛盾及磨合时间,我对内地医护团队有充分的信心,他们在内地早已有丰富的抗疫经验。“紧急法”通过后,需要政府各部门依照法令审核批地等程序都可豁免,现在则是直接绕开这些来加快建设方舱医院。

  两地团队并肩救治患者

  紧急抗疫还涉及很多其他相关事情,可能涉更多其他法例,引用“紧急法”,特区政府才可以把尽快稳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以换取时间救人,各国都有此例。比如增建隔离设施要征用地段或交通安排等等,“紧急法”可排除一切抗疫障碍救人优先,也令内地医护团队无后顾之忧。香港是法治社会,内地医护团队是专业人员,大家都重视法律,而香港与内地的法律及制度有不同之处,因此,“紧急法”提出与抗疫相关的豁免也是为所有救护人员提供一个法律保障,令他们可更有效率进行救治工作。

  无论有多大困难,在抗疫及救治生命的前提下,法律上一定可以拆招。香港一定要与祖国目标一致,绝对不可以“与病毒共存”,“香港队”和“国家队”并肩作战,共同以“动态清零”为目标而奋斗,内地团队有士气,香港团队有底气,不分你我,凝聚力量。

  在此我想讲,香港不只是750万人的香港,如果香港到现在还不坚定抗疫,不严格执法,后果不堪想像,不只对国家必然是重大损失,香港是我们自己的家园,最后首当其冲的必定是750万市民。因此特区政府一定要当机立断,善用“紧急法”,为抗疫排除所有障碍。我深信,在国家全力支援下,香港上下只要齐心一致,一定抗疫。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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