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夏博义涉违反香港国安法,昨日被警方国安处“训诫会面”,其间录取口供,暂未被捕。这一事实证明,夏博义之流贼心不死,必须高度警惕。另一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一旦违法就要付出代价。
夏博义在香港早就是“名人”了,出名不在于专业能力,而在于他披着法律专业的外衣搞政治。早在香港回归之前,他就与同样来自英国的戴启思等创办所谓“香港人权观察”,该组织是名副其实的外国利益代理人;夏博义还隐瞒英国政客身份,以不正当手段成为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上任后疯狂抹黑香港国安法;他还公然散播歪曲言论,公然替黎智英等违法分子开脱,声称“判刑过重”云云。
一个外国利益代理人,竟然出任位高权重的香港大律师公会的主席,本身就很荒谬,更荒谬的是夏博义挑战香港国安法竟然“理屈气壮”。说到底,不就是仗着有外力撑腰,在香港法律界有一伙人抬轿支持吗?
事实上,夏博义能当上大律师公会主席,靠的是李柱铭等人的力荐,而李柱铭与黎智英等人的关系,已是人所共知。
香港大律师公会长期被反中乱港分子掌控,不务正业,为反中乱港分子张目。香港修例风波期间,公会堕落到美化暴力,结果造成公会分裂,有正义感的人果断与之割席。特别是夏博义当上主席后,公会完全蜕变为外国“政治工具”,众叛亲离。夏博义只做了一届主席就不得不放弃连任,大律师公会早前改选新一届理事会,才暂时摆脱公众的质疑。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戴耀廷、何俊仁、杨岳桥等人都是法律界出身,也是业界败类,如今沦为阶下囚,等待夏博义的又是什么,全港市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