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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西方的“Z”字“文字狱”\陈锋

2022-05-24 04:24:0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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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欧洲一些国家纷纷颁布禁令,禁止在公众场合展示字母“Z”,理由是该字母“代表支持俄罗斯”。一个普通的字母都可以被禁止,从中可见西方所谓的“言论自由”是多么虚伪。过去香港的一些“黄丝”,动不动就攻击法庭判决是“以言入罪”,又以所谓的“不涉暴力”为由,抹黑特区律政司“打压人权”云云。如今看看西方,别说是一句暴乱口号,就连展示一个普通的字母都可以被判重罪,如果这就是“黄丝”眼中的“国际标准”,那么黑暴案件还有何脱罪理由?

  “以言入罪”是美西方常态

  据德国媒体报道,由今年3月开始,德国多个地区包括首都柏林以及下萨克森州、巴伐利亚州、北威州等地都表态,禁止在公共场合使用字母“Z”标志。如若在游行活动中使用该字母,或将其涂在建筑物、汽车表面等,相关人员可能会面临最高3年的监禁或罚款。巴伐利亚州司法部长也警告称,在公共场所使用“Z”字标记的“普京同情者”会被视为“赞同犯罪行为”而受到刑罚。

  报道称,各州相关禁令的依据是德国《刑法》第140条第2款。根据该条款,凡是被视为公开赞同侵略性战争并可能扰乱公共安宁的行为都应受到惩罚。事实上,字母“Z”被“制裁”并非仅仅发生在德国。在西方舆论中,字母“Z”已普遍被视为“支持俄罗斯”的象征。英国《每日快报》报道称,在法国和奥地利,字母“Z”也被公开禁止,违者会被处以罚款或监禁。

  西方国家针对字母“Z”的禁令,可以说明很多问题。首先是对“言论自由”的双重标准。西方国家长期把持舆论话语权,一向以“尊重言论自由”自居,并攻击其他国家。但如果按其标准,“Z”不过是26个英文字母中的一个,本身可以是单纯的“字符”,尽管会被赋予不同意思,但正如那句西方名言:“我不赞同你说的,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如今竟然连最基本的言论自由都不符存在,“自由”何在?

  其次是对“以言入罪”的“搬龙门”。尽管大家都知道,美西方有着全世界最严苛的国家安全法律,但并不一定都知道西方对于言论管控程度之深之重。以德国为例,早在2018年就生效了《社交网络管制法》,要求社交媒体主动举报疑似极端分子。而英国政府提交的《国家安全法案》(National Security Bill),特别提到间谍活动、外国对政治制度的干预、破坏活动、发布虚假信息、网络行动等源自外国的国家安全风险,更表明有关立法须“走在有关风险之前”(legislate to get ahead of this threat)。这些严苛的言论管控,说明在西方国家并不存在真正的言论自由,“以言入罪”根本就是常态。

  遥想两年前,当香港国安法通过后,一些西方国家就作出疯狂攻击,声称人权自由受到打压云云。如今再看看字母“Z”被禁,到底是谁在打压人权?到底是谁在践踏言论自由?

  “龙门”处处禁何谈自由?

  香港的“黄丝”,长期深受西方意识形态影响,部分人长期受西方媒体的“洗脑”,天真地以为只有美西方才有“言论自由”,而香港或内地所做的一切都是错误的。对于特区法院的一些判决,他们也是处处抹黑攻击。例如,去年底在一宗涉及煽动性言论案件判决后,立即遭一些逃亡的乱港分子攻击是“完完全全是以言入罪”;又说若是用“国际规范”,非暴力行为本来便不应被包括在国安法订立的罪行之内云云。其实,如果真的是“非暴力行为”不应入罪,那么展示字母“Z”何罪之有?

  讽刺的是,那个自称“支持乌克兰领土完整”,却又支持“台独”的东欧小国立陶宛,其国会在今年4月表决通过一条极其荒谬的法案:禁止公开展示诸如字母“Z”、橙色与黑色条纹相间圣乔治丝带,以及被视为支持俄罗斯的其他象征。看到没有,不仅是禁字母,甚至连“颜色”也要被禁,言论自由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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