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点击香江 > 正文

点击香江/香港大有可为必须要有国安法保驾护航\屠海鸣

2021-07-21 04:23:28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解读夏宝龙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上讲话系列评论之三

  在日前举行的“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题为《全面深入实施香港国安法 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讲话。他指出,有香港国安法保驾护航,香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大有可为。夏宝龙强调,全面深入实施香港国安法,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任务还很重。希望香港人人都担起责任来,人人都把对国家和香港的热爱,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变成遵守国安法、执行国安法、捍卫国安法的自觉行动,形成特别行政区政府、全社会一起落实香港国安法、捍卫香港国安法的新局面。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目的。夏宝龙副主席为全面深入实施香港国安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香港各界和广大市民须认识到,香港国安法既是保国家安全、也是保香港平安的一部好法律。全面深入实施香港国安法至少可以做到“三防”:防止街头暴力死灰复燃,防止“港独”分子混进政权机关,防止“港独”势力勾结外国和境外势力反中乱港。香港的繁荣稳定,必须有国安法保驾护航。

  防街头暴力死灰复燃

  今年“7.1”,有人当街刺杀执勤警员后自杀,事后却有人“悼念”凶手,并有人将其美化为“英雄”“义士”。前不久,警方又破获了一起未遂的暴恐案,一个名为“光城者”的组织策划在海底隧道、铁路、法庭、街道实施恐怖袭击,甚至不排除发动汽车炸弹袭击。这些事件说明,“港独”势力并没有被彻底铲除,街头暴力会卷土重来,暴恐袭击也会随时发生。

  香港国安法第三节对“恐怖活动罪”作出定义。第二十四条订明,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或者国际组织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五种情形,属于犯罪;第二十五条订明,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即属犯罪;第二十六条订明,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恐怖活动实施提供相关帮助的几类情形,即属犯罪;第二十七条订明,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即属犯罪。“恐怖活动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由于恐怖活动针对无辜人群、危害公共安全,惨烈程度也远远高于其他犯罪,因此,与其他国家打击恐怖犯罪一样,香港国安法对“恐怖活动罪”的处罚相当严厉。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强大震慑力。所以,夏宝龙副主席强调全面深入实施香港国安法,“工作还很多,任务还很重”。只有这样,才能对恐怖活动和街头暴力保持高压态势,防止2019年那样的持续暴乱再度发生。

  防“港独”分子混进政权机关

  夏宝龙副主席指出,香港大有可为必须严格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并对“治港者”作出了“五个善于”的定义。“五个善于”要落到实处,须有国安法保驾护航。

  香港国安法第六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目前,国安法的以上条款与香港新选举制度已经实现了有效衔接。修订后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分别对选委会委员、行政长官、立法会议员资格审查作出规定。都订明:特区国安委根据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安部门的审查情况,就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并订明:对以上审查决定,不得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在对候选人的把关上,资格审查委员会、特区国安委、特区政府警务处责任重大,而这三者的职责正是国安法赋予的。因此,全面深入实施香港国安法,可有效防止“港独”分子混进政权机关。

  防内外势力勾结反中乱港

  香港国安法第四节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作出定义。第二十九条订明,为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实施五种行为之一的,均属犯罪。该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修例风波”期间,李柱铭、涂谨申就曾乞见美国政要,请求美国取消香港特别关税区地位,并为美国制裁中国、制裁香港支招;黄之锋到美国国会演讲,请求美国出台“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后来美国也出台了这个法案;黎智英在美国还公开宣称,香港的游行是“为美国而战”。如果当时有国安法,香港警方完全可以依法立即拘捕这些人,而不至于让其祸害日久。事实上,国安法出台后,黎智英、黄之锋依然挑战法律,最终锒铛入狱。国安法出台后,“港独”势力再也难以勾结外国势力左右香港的局势,这说明国安法可斩断两股势力勾结的黑手,是一部管用的法律。

  夏宝龙副主席作为中央分管港澳工作的重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对香港国安法的价值和作用理解得更为透彻,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要义和内涵阐述的更为全面,对香港局势的把握和发展洞察的更为精准,特别是对“明独”已经被扑灭、“暗独”尚未根除的现状,明察秋毫、管窥蠡测;因此,他在肯定“香港国安法落地生根、虎虎生威,成为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的同时,希望香港人人都担起责任维护国安法,这是为国家好,也是为香港好。夏副主席的讲话高瞻远瞩,语重心长!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