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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启动“史上最严”交通整治 交通违法将纳入个人征信

2018-07-01 14:49:54大公网 作者: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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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方案。郑州市将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从《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内容来看,本次交通秩序整治可谓“史上最严”,包括行人和非机动车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交通违法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市区重新施划停车位并实行编号管理……

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交通秩序整治把“七类车”列为首要目标,其中包括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这“七类车”作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大顽疾,市民诟病已久。

治理的重点区域为火车站地区、市内主干道,持续不断高压治理,所查扣车辆将细致到每辆车都要逐一登记在册,依法执行“五个一律”处罚原则。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在发布会中表示,将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易发时段和点段开展集中行动,严查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上高架等交通乱象。其中拦车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此类影响交通的不文明行为也被列为整治目标。

此外,《方案》重点指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将严厉查处,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重拳打击“黑渣土车”

渣土车与水泥罐车等作为工程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行为由城市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公安和城管所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将每周不少于2次于晚8时至次日8时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重拳打击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业运输活动的“黑渣土车”。

郑州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杜绝“黑渣土车”参与清运市场,尤其对外地牌号、荷载量较大的“前四后八”等违规车辆要“发现一辆、滞留一辆、处罚一辆”。

今后将加大县区交界区域执法力度,其中包括在东部与中牟、南部与新郑、西南部与新密、西部与荥阳交界区域长期设立执法检查卡点。

年底前政府免费为电动车上牌

郑州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销售经营主体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清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经营主体资质,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还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质量监管。一旦发现违法经营销售电动车,市民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郑州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质监局将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有效保障我市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产品质量。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电动自行车防盗登记上牌是郑州市委、市政府2018年十大民生实事,是一项惠民工程,由政府出资免费为电动自行车安装防盗备案车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以后费用个人自理。”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开宗明义。

据介绍,郑州市公安局将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设立1000个左右登记上牌服务点,布置信息登记网络平台,招聘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技术培训,为集中开展产品安装、信息登记做好准备工作。

此外,郑州市还将落实国家标准委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3年。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重点加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对达到机动车标准未登记上牌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限定区域,禁止通行。

年内新增公共停车位不少于5万个

大力推动各类公共停车场建设,年内新增公共停车位不少于5万个。加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对违规设置的停车场进行清理整顿;制定停车管理规范,实现机动车按次、按位、按序停放。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差别化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科学设置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差异化停车收费;研究制定路内错时停车和共享停车位管理办法,合理运用非公共停车资源;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开发手机停车APP,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规范共享单车停车区域设置,依法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的监督执法工作,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督促运营企业做好共享单车调配、维护等日常管理。规范市民行为。综合采取经济奖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规范用户行为,引导市民养成合理用车、有序停放的良好习惯。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象

《方案》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打击“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车汽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车汽车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

本次治理行动中,市公安局、市交运委和市质监局将联合对“黄牛”进行治理,打击采取欺骗、欺诈等手段招揽乘客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出租车计价器非法改装地下窝点。严查非法客运涉黑涉恶势力团伙,打击盗窃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的犯罪行为,查处改装“出租克隆车”的地下窝点,每周将开展不少于3次的联合行动。

郑州市交通委负责人表示,要对“空号”“套牌”车,非法行驶、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重点整治。

以郑州火车站、郑州机场、郑州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旅客出行高峰期为重点时间,以各类非法营运为重点打击范围,切实净化重要运输场站运输环境。

在对重要交通枢纽地区实施有效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将市区内地铁始发站点、高校周边、商贸中心、长途汽车站周边一公里等地区列入执法“必巡点”,强化路检路查和执法监管。

强化接处投诉举报能力,针对政府热线12345和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反馈的违法情况,及时调查处理。

出行是否文明挂钩单位和个人信用

郑州市要推进在校学生、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的文明交通诚信体系建设,把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信用建设,将严重违反交通秩序行为人,在信用郑州网公示。此外,出行是否文明,还可能直接影响单位评优、文明奖的发放。对于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影响其在郑州的生产、经营、求职、落户、信贷、保费、评先、出行等。

具体来说,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限制或者禁止生产经营的证照办理、市场准入、行政许可;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依法限制或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认证证书或者生产许可;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对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失信行为将向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抄告问责,并在示范创建、业绩考核、职级晋升、评优表彰等工作中予以限制;对严重失信的在校学生在评优评先和推荐保送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对发生严重失信单位法人、机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出行限制等。

失信者可以通过一些行为修复个人信用。1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个小时,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以对一般失信信用信息记录进行修复;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原处罚决定被变更或撤销,已不属于交通失信情形的,应当予以修复。失信记录期满,未再次发生失信记录的系统自动修复。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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