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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港企业列经济普查对象

2018-08-31 1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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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网8月31日讯(记者丁树勇)记者从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获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清查阶段,按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内地投资,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港企列普查对象,需配合完成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中国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此前已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项全面调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主要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通过普查,完善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健全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名录库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内地港企业列经济普查对象

云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现场

  昆明市综合试点工作日前在晋宁区启动,普查试点范围包括区内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208户、个体经营户1300户,既有法人单位、又有个体工商户,既有机关单位、也有中小企业,既有第二产业、也有第三产业。据悉,云南省在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大理、文山、德宏等8个州(市)的10个县开展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积累实战经验,打好普查“前哨战”。

  

责任编辑:fan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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