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房产 > 地产 > 正文

远洋集团:清盘呈请聆讯延至2025年2月17日

2024-12-19 21:39:52大公房产 作者:嘉琳娜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房产讯 12月19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发布清盘呈请聆讯延期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2024年12月18日,在远洋集团及呈请人一致提出延期申请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已撤销原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举行的呈请聆讯,并将呈请聆讯延期至2025年2月17日。
 
  据了解,远洋集团的清盘呈请最早可以追溯到2024年6月28日。公告称,于2024年6月27日,远洋集团收到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伦敦分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由远洋地产宝财IV有限公司(该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发行及由本公司担保的于二零二六年到期的3.25%有担保票据(债务证券代号:40670),涉及本金总额4亿美元及应计利息。
 
  远洋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本公司进行清盘。于2024年6月28日,高等法院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本公司清盘。但在此之后,远洋集团曾多次申请清盘呈请延期。
 
  业绩方面,截至2024年上半年,远洋集团营业额约133.13亿元,同比下降约36.01%;经营亏损约30.65亿元,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约53.82亿元。债务方面,于2024年6月30日,远洋集团流动负债约578.74亿元,非流动负债约285.56亿元。
责任编辑:王杰
大公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