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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住房租赁条例》 多维度规范市场促高质量发展

2025-07-21 21:54:03大公房产 作者:黄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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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条例》共7章5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强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二是规范出租承租活动。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以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等。
 
  三是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房源信息,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转租经营的,按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四是规范经纪机构行为。规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对收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根据信用状况对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从此次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框架或内容看,其主要包括了六大内容,概括起来即“一个总则、三大类规范、监管责任并举”的框架。其中一个总则中既提及了发展目标和适用范围,也提及了一些鼓励性举措,如存量房产盘活用于租赁住房供给等。而三大类规范主要是包括出租与承租行为、租赁企业的规范、中介机构的规范。在监管责任并举领域,主要是监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角度出发,落实了有序规范的制度环境。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亦表示,《条例》的实施,将对住房租赁市场现存的虚假房源、哄抬租金、租金贷乱象等问题起到较大的遏制作用。例如条例对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进行了相关严禁性要求,并对房源查验等方面提出了源头管理的要求,加之对于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等情况有相应的处罚,都将大大有助于减少虚假房源的出现。
 
  张波认为,在《条例》实际落地执行中,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监管难度较大,住房租赁市场主体众多,房源分散,监管部门难以对所有的租赁行为进行实时、全面的监督。尤其是个人出租房源和小规模的租赁企业,监管的覆盖面大、信息核实的难度大。同时,跨部门协调监管也面临挑战,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涉及房产、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要求也更高。其二是企业合规成本会有所增加,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来说,条例规定了诸多合规要求,如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如实报送相关信息等,这将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管理难度,也会加速行业内的优胜劣汰。
 
  在张波看来,租赁市场将进入“机构化运营、品质化升级、金融化助力”的新阶段,58安居客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重点城市租金房价比升至2.17%,核心城市优质租赁资产投资回报率接近5年定存利率,大量长期资本正在不断进入。未来5年,能够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企业将成为市场主导者。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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