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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以“皇庭广场”抵债东方资产,起拍价约30.53亿元

2025-10-11 20:50:56大公房产 作者:嘉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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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10月9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发布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的公告。
 
  公告显示,皇庭国际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03执627号之三〕,全资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的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被司法裁定以第一次网络拍卖起拍价约30.53亿元抵偿相关债务。
 
  据公告披露,2016年,皇庭国际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亿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
 
  上述借款由融发投资以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皇庭广场)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保证,皇庭国际以持有的融发投资60%股权为质押担保,皇庭国际子公司POWERLANDHOLDINGSLIMITED以持有的融发投资40%股权为质押担保,融发投资和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皇庭广场分公司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皇庭国际与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郑康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据悉,因相关政策调整,上述贷款无法续期,融发投资到期无法履约偿还借款,中信信托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2024年3月,皇庭国际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4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融发投资与中信信托经友好协商,在保证皇庭国商购物广场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约定由法院每月直接从融发投资指定账户中划扣一定金额款项,一方面归还所欠中信信托部分款项,另一方面保障皇庭国商购物广场日常经营。
 
  2024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准许中信信托将与融发投资的相关债权全部权益转让给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东方资产),自此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为融发投资前述债务的新债权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1)粤03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9月9日10时至2025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开司法拍卖最终结果为流拍。现申请执行人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将上述财产以第一次司法拍卖的起拍价约30.53亿元抵偿相应债务。
 
  对此,皇庭国际表示,深圳皇庭广场作为公司主要资产,此次以物抵债后公司将失去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日常经营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深圳皇庭广场项目收入3.69亿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56.03%。本次以物抵债后,公司将失去该部分业务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皇庭广场的评估值为57.498亿元,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归母净资产为1.72亿元,以物抵债后公司净资产约为-19.21亿元。公司未来存在可能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的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警示情形。
 
  最新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皇庭国际实现营业收入为2.90亿元,同比下滑18.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4亿元。
 
  此外,截至2025年6月末,皇庭国际合并口径负债总额约78.1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67.24亿元、短期借款约3.0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约37.05亿元;期末,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98.5%,较去年同期继续上涨近8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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