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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港人享新个税扣除优惠

2018-10-21 03:17:14大公报 作者:卢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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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赡养老人支出成为专项附加扣除 /大公报记者敖敏辉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6大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房贷利息按照每年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按照每月800元-1200元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按照每年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对于在内地工作的港人而言,又能否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呢?广东金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资深纳税筹划师黄中华表示,目前税法已经趋向国民待遇,对内地公民及境外公民基本一致。因此,只要在内地依法纳税的港人,都可以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税款。

“从业内人士角度来看,税收优惠并没有针对特定群体。无论是在内地工作的港澳居民,还是内地居民,只要负有依法纳税义务,就可以按照新规定进行纳税优惠。”黄中华分析,在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果是依税法成为完全中国居民纳税人,又在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等6项专项扣除上有支出的,是可以依扣除办法申报扣除。

记者留意到,大病医疗的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中是按个人负担的医疗支出给与扣除。即使内地工作,不少港人依然倾向回港看病。至于这部分医疗费用可如何认证?黄中华表示,这存在一个真实性的问题。按照办法,目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申报资料如何核实,还需待进一步明确。

同在2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更是受到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关注。黄中华分析称,新个税法规定183天以上为居民纳税人,严格来说就应该全球征税。新实施条例,仍然使用旧的办法,以五年为界线,居住五年以内,可以向主管税局备案,即可以享受只对境内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征税。

至于会否涉及重复征税,黄中华就认为,一般在国际较多运用属人及属地原则,中国也是如此。许多国家之间会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也有税收抵免和饶让。因此,对于新实施条例草案,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应该重视运用税收协定,避免重复征税。另外,黄中华建议,港人还可以利用中途离境办法阻断时间计算等,如离境三十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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