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
近年来,人民银行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性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以更精准、更有效和更可持续的方式,提升金融供给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的适配度。
在多样化信贷产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精准对接各发展阶段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拓宽农村资产资源作为抵质押物的范围,规范推广供应链融资、主动授信、随借随还等模式,更好满足涉农主体融资需求。
在直接融资产品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入农业农村。截至2024年6月末,支持金融机构累计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1672.5亿元(人民币,下同);支持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8家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2192.52亿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领域金额1017.35亿元。
此外,人民银行将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单设服务通道、单授审批权限、单独资金定价,提高涉农主体融资服务可得性和适配性。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增强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足感。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