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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毒品问题全球共治 提供中国方案

2025-03-05 05:02: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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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中国在打击芬太尼方面雷厉风行。图为河北邢台中院对王某某等人走私芬太尼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新华社

  中方严格管控合法用途

  生产环节:批准5家定点企业(如宜昌人福药业、国药集团),2023年生产芬太尼原料药9.89公斤、舒芬太尼4.702公斤等,总计84.969公斤,严格按国家药监局年度计划执行。

  流通环节:限定3家全国性批发企业(如国药集团)和626家区域性企业经营,零售企业禁售。2023年销售包括库存的芬太尼类原料药95.97公斤,未发现流失。

  使用环节:医疗机构实行医生处方、实名登记、双人双锁、“凭旧领新”等制度,2017年以来仅破获3起国内贩卖案,未见向境外走私。

  出口环节:实行许可证制度,2023年出口9.766公斤,仅限韩国、越南、智利等国,未向北美出口。进口国核查后方核发许可。

  信息化追溯:利用电子标签、物联网等技术,动态监控全链条。

  成效:中国确保芬太尼类药品(如注射剂、透皮贴剂)满足手术麻醉、癌痛治疗等需求,占麻醉药品市场66%,同时通过闭环管理杜绝流失风险,完美实现“保障用药+严格管制”的双重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活动

  专项行动:2019年整类列管后,连续3年开展打击製贩芬太尼犯罪专项行动,2023年组织专项清理,联合海关、邮政加大口岸、寄递查缉。

  法律保障: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制定涉案法律适用意见及立案追诉标准,发布芬太尼依赖性折算表,为执法提供依据。

  网络清理:针对非法销售信息,国家禁毒办督促平台落实实名注册、信息审核,至2024年6月删除14万馀条违规信息,关闭14个平台。

  成效显著:整类列管后,未发现向境外走私芬太尼类物质案件。

  挑战: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和化学修饰规避监管仍具挑战,但高压打击和网络整治有效切断犯罪链条,彰显中国对新型毒品的强硬态度。

  前体化学品监管

  法规体系:《易製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为基础,已列管4-ANPP、NPP、4-AP等5种前体,联合国2024年前列管前体全部纳入。

  分级管理:第一类(如4-ANPP)需省级审批,第二类(如Norfentanyl)需备案和地县级许可。

  出口核查:通过国际麻醉品管制局PEN系统核查,未发现列管前体出口。

  信息化监管:全国易製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监控,11部门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挑战:前体管控从源头遏制芬太尼制造,未发现非法出口体现成效。但不法分子利用非列管化学品和国际法律差异仍需警惕。

  科技手段研发与应用

  实验室网络:建成“1+5+N”体系,国家毒品实验室统领5个区域分中心及省市级实验室,总面积7.1万平方米,专业人员650余名。

  技术创新:首创核磁共振谱图监测,筛查1000余台仪器谱图,发现21种芬太尼类物质;开发污水检测,覆盖365个城市。

  监测与鉴定:建立高通量检测方法,研制标准谱图库,累计分析6万馀份污水、15万份毛发样品。

  风险评估:通过动物实验评估25种物质成瘾性,发布折算表。

  社会治理与全民参与

  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海关等联动,整治互联网、寄递、口岸风险。

  责任落实:约谈重点企业,排查生物製药、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

  宣传教育:发布禁毒通告,培训从业人员,2023年1亿馀学生参与禁毒竞赛,4000万观众观看决赛直播。

  国际合作与全球共治

  中美合作:联合破获王某玺、陈某平等案件,2024年情报交流超百次,举行工作组会议。

  多边机制:与30余国签50份合作文件,参与联合国SMART项目、国际麻醉品管制局行动。

  前体核查:使用PEN系统核查,与欧盟、墨西哥等建立合作机制,2024年中墨会议通过工作规则。

  技术交流:分享污水监测技术,与美国、欧盟等开展多次技术研讨。

  主张与倡议

  合作共赢:倡导平等互助,反对指责推诿,增强政治意愿。

  系统治理:强调减需减供并举,剖析深层原因。

  技术共享:推动检验、监测技术合作。

  共治愿景:构建无毒人类命运共同体。

  成效:合作成果(如中美案件突破)展现务实成效,倡议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体现大国担当。

  中国展望与全球愿景

  成 效

  •中国通过整类列管、严格监管、科技支撑、国际合作,杜绝芬太尼滥用风险,未发现向境外流失,禁毒形势稳中向好。

  倡 议

  持续履责:完善列管、加大查缉、强化技术。

  全球合作:倡导综合治理,推动理念与行动创新,携手应对挑战。

  资料来源:《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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