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国在打击芬太尼方面雷厉风行。图为河北邢台中院对王某某等人走私芬太尼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新华社
中方严格管控合法用途
生产环节:批准5家定点企业(如宜昌人福药业、国药集团),2023年生产芬太尼原料药9.89公斤、舒芬太尼4.702公斤等,总计84.969公斤,严格按国家药监局年度计划执行。
流通环节:限定3家全国性批发企业(如国药集团)和626家区域性企业经营,零售企业禁售。2023年销售包括库存的芬太尼类原料药95.97公斤,未发现流失。
使用环节:医疗机构实行医生处方、实名登记、双人双锁、“凭旧领新”等制度,2017年以来仅破获3起国内贩卖案,未见向境外走私。
出口环节:实行许可证制度,2023年出口9.766公斤,仅限韩国、越南、智利等国,未向北美出口。进口国核查后方核发许可。
信息化追溯:利用电子标签、物联网等技术,动态监控全链条。
成效:中国确保芬太尼类药品(如注射剂、透皮贴剂)满足手术麻醉、癌痛治疗等需求,占麻醉药品市场66%,同时通过闭环管理杜绝流失风险,完美实现“保障用药+严格管制”的双重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活动
专项行动:2019年整类列管后,连续3年开展打击製贩芬太尼犯罪专项行动,2023年组织专项清理,联合海关、邮政加大口岸、寄递查缉。
法律保障: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制定涉案法律适用意见及立案追诉标准,发布芬太尼依赖性折算表,为执法提供依据。
网络清理:针对非法销售信息,国家禁毒办督促平台落实实名注册、信息审核,至2024年6月删除14万馀条违规信息,关闭14个平台。
成效显著:整类列管后,未发现向境外走私芬太尼类物质案件。
挑战: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和化学修饰规避监管仍具挑战,但高压打击和网络整治有效切断犯罪链条,彰显中国对新型毒品的强硬态度。
前体化学品监管
法规体系:《易製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为基础,已列管4-ANPP、NPP、4-AP等5种前体,联合国2024年前列管前体全部纳入。
分级管理:第一类(如4-ANPP)需省级审批,第二类(如Norfentanyl)需备案和地县级许可。
出口核查:通过国际麻醉品管制局PEN系统核查,未发现列管前体出口。
信息化监管:全国易製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监控,11部门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挑战:前体管控从源头遏制芬太尼制造,未发现非法出口体现成效。但不法分子利用非列管化学品和国际法律差异仍需警惕。
科技手段研发与应用
实验室网络:建成“1+5+N”体系,国家毒品实验室统领5个区域分中心及省市级实验室,总面积7.1万平方米,专业人员650余名。
技术创新:首创核磁共振谱图监测,筛查1000余台仪器谱图,发现21种芬太尼类物质;开发污水检测,覆盖365个城市。
监测与鉴定:建立高通量检测方法,研制标准谱图库,累计分析6万馀份污水、15万份毛发样品。
风险评估:通过动物实验评估25种物质成瘾性,发布折算表。
社会治理与全民参与
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海关等联动,整治互联网、寄递、口岸风险。
责任落实:约谈重点企业,排查生物製药、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
宣传教育:发布禁毒通告,培训从业人员,2023年1亿馀学生参与禁毒竞赛,4000万观众观看决赛直播。
国际合作与全球共治
中美合作:联合破获王某玺、陈某平等案件,2024年情报交流超百次,举行工作组会议。
多边机制:与30余国签50份合作文件,参与联合国SMART项目、国际麻醉品管制局行动。
前体核查:使用PEN系统核查,与欧盟、墨西哥等建立合作机制,2024年中墨会议通过工作规则。
技术交流:分享污水监测技术,与美国、欧盟等开展多次技术研讨。
主张与倡议
合作共赢:倡导平等互助,反对指责推诿,增强政治意愿。
系统治理:强调减需减供并举,剖析深层原因。
技术共享:推动检验、监测技术合作。
共治愿景:构建无毒人类命运共同体。
成效:合作成果(如中美案件突破)展现务实成效,倡议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体现大国担当。
中国展望与全球愿景
成 效
•中国通过整类列管、严格监管、科技支撑、国际合作,杜绝芬太尼滥用风险,未发现向境外流失,禁毒形势稳中向好。
倡 议
持续履责:完善列管、加大查缉、强化技术。
全球合作:倡导综合治理,推动理念与行动创新,携手应对挑战。
资料来源:《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