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振奋人心/民营经济从“政策红利”迈入“法治红利”

2025-05-01 05:02:3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山东新明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新明辉”)总经理李辉向大公报表示,作为服务央企国企、整合全球供应链的数字化平台企业,新明辉的发展高度依赖公平竞争环境与政策稳定性,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从法治层面回应民企核心关切,对提振信心、赋能发展、应对外部风险具有多重意义。

  李辉表示,负面清单制度打破行业隐性壁垒,赋予新明辉在跨境供应链服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平等准入权,例如参与“一带一路”项目时,其数字化平台可依法主张与国企同等资格。面对全球供应链重构与技术壁垒,该法通过构建统一大市场破除区域壁垒,助力新明辉数字化平台整合中西部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同时,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海外权益保护机制,为企业应对地缘政治风险提供法治后盾,支撑全球化布局。

  李辉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治刚性扫除市场准入、融资创新等障碍,推动新明辉等技术驱动型企业向高端化转型,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红利”迈入“法治红利”新阶段,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可持续动能。

  破除隐形壁垒 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

  江苏富有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澳大利亚南京总商会执行会长陈宽向大公报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等方面均有明确条文规定,为民企享有同等待遇提供法律保障,“这让我真实地感受到我们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

  “自创业以来,我先后创办和管理了多家民营企业,深刻体会到民营经济发展的不易。”江苏和为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费云健感慨道,早期创业过程中,为了企业生存,四处奔波寻找融资,却常常因为民企身份遭遇诸多门槛和限制,在市场竞争中也会面临一些不公平的对待,如在招投标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隐性壁垒。费云健说,“如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我们民营企业家有了更强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大公报记者 丁春丽、贺鹏飞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