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任芳颉北京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盛来运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这次普查在摸清“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家底的基础上,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等新情况进行调查,将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普查将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
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与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共同构成中国“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我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据了解,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五方面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