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深圳建“一站式”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2025-06-11 05:02:31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设立于深圳的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位于香港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形成“深圳+香港”“双城两院”新发展格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和交流合作,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索由司法行政部门对商事调解组织进行统一登记,并加强监督管理。支持深圳依法对特定港澳商事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支持深圳仲裁机构与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体育纠纷化解、仲裁国际合作等工作。\大公报记者 李望贤深圳报道

  研对港澳组织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业内人士表示,香港的普通法体系、国际网络和国际调解方面的高标准规则都能和深圳形成互补,《意见》的发布和落地将有利于擦亮“仲裁双城”品牌。

  “港资港法港仲裁” 已于前海落地

  在深圳前海,“港资港法港仲裁”已经成功落地,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形成“深圳+香港”“双城两院”新发展格局。

  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已率先往前迈进。其中,在深圳前海,“港资港法港仲裁”已经成功落地,搭建起深港法治融合的“样板间”,为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提供高效路径。前海法院积极探索“港区陪审”“港区调解”制度,对特邀港澳调解机构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此外,深圳国际仲裁院与2019年在香港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充分发挥“两个法域、两个仲裁地、两个机构、两套规则”的特殊优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争议解决提供新方案;吸引香港法律专业人士以理事、仲裁员、调解员、代理人、专家证人、仲裁秘书等六种身份深度参与前海国际仲裁,让港澳司法人才与内地法治建设紧密相连。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底,前海法院适用域外法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审理案件达238件,其中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151件;选任81名香港地区陪审员、聘请45名港澳地区调解员。累计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3894件,案件覆盖全球143个国家和地区。深圳国际仲裁院更是连续3年化解商事纠纷金额超1000亿元,稳居全球前列,案件当事人覆盖142个国家和地区。

  在前海法院担任特邀调解员的香港执业大律师禤孝廉认为,香港成熟的普通法体系和国际网络,在国际调解方面的高标准规则能很好地与深圳形成互补,加速大湾区在跨域调解规则衔接、协议互认与执行机制等方面的建设。不久前,国际调解院总部正式落户香港,令香港成为吸引全球顶尖调解资源、推动调解规则现代化的重要平台,巩固了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相关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深圳与香港优势互补,擦亮“仲裁双城”品牌。

  营商环境国际化 增强外资信心

  2022年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正式启用,并通过异地同步方式深港联动开展多场庭审,为当事人跨境争议解决提供便利服务。香港国际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协会会长罗伟雄认为,越多内地机构参与,意味着将有越多人才掌握国际仲裁规则,能够大大便利于推动对外的商事业务,营造更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从而提升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