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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下周一起互降关税 落实贸谈共识

2025-11-06 05:02:56大公报 作者:朱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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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自11月10日起,中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图为10月29日拍摄的唐山港京唐港区集装箱码头堆场。 新华社

  中美吉隆坡贸谈达成三大成果共识,包括取消“芬太尼关税”及暂停对华出口管制及海事调查。中方将相应调整针对美方上述关税的反制措施。同时,美方将暂停实施对华海事等301调查措施一年。

  北京时间11月5日,美国宣布将对华对等关税继续暂停一年,且自11月10日起取消10%的所谓“芬太尼关税”。相隔不到12小时,中方发布两项公告,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宣布自11月10日起,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此外,对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产品停止额外加征关税。

  在中美元首釜山会晤后,中美两国就经贸关系达成一项历史性的重大协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联合安排)。根据有关安排,美国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24%对等关税将继续暂停,直至美国东部标准时间2026年11月10日凌晨12:01。

  北京时间5日早上6时29分及6时53分,美国白宫连续发布两份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的关于调整对华加征关税税率的行政令:美国对华对等关税将继续暂停一年。自2025年11月10日起,取消针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10%所谓“芬太尼关税”。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全部取消,而是针对所谓芬太尼问题的关税从20%降至10%。

  中方暂停对美国大豆等额外关税

  5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两则公告。其中一份公告提到,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中方另一则公告显示,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该措施主要针对美国的农产品领域,对原产于美国的鸡肉、小麦、玉米、棉花额外加征1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额外加征10%关税。

  中方强调,本次中美继续暂停实施部分双边加征关税,有利于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造福两国人民,促进世界繁荣;本次中美停止实施部分双边加征关税,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国际社会的期待,有利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中方调整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除关税外,中方还就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以及不可靠实体清单进行调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商务部于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分别发布2025年第13号和21号公告,合计将31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向其出口两用物项。

  为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对第13号公告的15家美国实体(包括莱多斯公司、吉布斯和考克斯公司等)停止上述相关措施;对第21号公告的16家美国实体(包括高点航空技术公司、环球世界物流公司等)继续暂停上述相关措施1年。

  此外,中方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继续暂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5〕7号)相关措施1年,停止3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5〕5号和6号)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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