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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的话\现检控缺口 港恐沦偷拍之都\议员促修改刑事条例补漏洞

2019-04-05 03:17: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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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认同终审法院的判词,反映现时法例有不清晰的地方,政府不应将“不诚实取用电脑罪”视作“百搭”控罪,她建议政府尽快修改《刑事罪行条例》,将条文定得更详细,避免因“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太阔而未能聚焦,无法提控。本身为律师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称,当局应考虑是否需要修改“不诚实取用电脑”这罪名,律政司须检视现行相关电脑罪行的条例。

  葛珮帆:将偷拍定为性罪行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认为,终审法院的判词令“不诚实取用电脑罪”这把“尚方宝剑”失去效用,出现检控缺口,在港铁经常发生的偷拍裙底行为,将不能再使用此罪检控,若不尽快加强立法和执法,恐令香港成为偷拍之都。她要求将偷拍行为定为性罪行,以堵塞漏洞,批评律政司过去经常援引“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作检控并不理想,过往多次使用此罪名控告在公众场所偷拍裙底等罪行,与行为不检、遊蕩等较轻罪行,没有劃一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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