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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买“光时”月饼或犯法

2021-09-14 04:26: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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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无论是为612黑暴基金募捐或线上线下宣扬“港独”,都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须负上刑责。612基金8月宣布“有序停运”、10月底解散,傅健慈说:“点解仲要去筹款?是否呃公众钱私相授受?”傅奉劝市民切勿盲目捐款,以免惹上官非。法庭已定性“光时”为“港独”口号,任何人宣传或在互联网发布甚至讨论,都有可能触犯国安法第27条的宣扬恐怖主义罪,或同时干犯国安法第23条,情节严重者判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并罚款或没收财产。

  此外,有黄店出售印有“光时”口号的月饼,带有明显“港独”色彩,无论是生产商、店舖东主、售货员或购买者,都有可能触犯国安法,他呼吁市民千万不要购买这些月饼,以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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