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叶浩源报道:廉政公署早前接获举报,揭发一名窗户维修承办商东主,就一间政府资助小学的验窗及窗户修葺工程,伪冒另一间承办商报价。被告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裁判官表示,案情严重,须判处监禁式刑罚,案件押后至2月9日判刑,被告还押看管。
67岁被告杨泽波为宏昌铝钢工程有限公司唯一董事暨股东,他承认两项伪造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屋宇署于2020年7月按强制验窗计划,要求基督教香港信义会马鞍山信义学校进行验窗及窗户修葺工程。该校于2020年10月接获10份报价文件,报称来自五间承办商。当中,宏昌的验窗及窗户修葺报价属最低,分别为3000元和94100元。校方怀疑文件真伪,而终止该次采购。
廉署调查发现,一名独资经营者从未签署和发出该两份报价文件。被告伪造报价文件,价钱均高于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