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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除疑虑/法律界:不存在“一案两审”

2023-08-08 04:03:0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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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名法律界人士欢迎律政司司长提出上诉,认为是给予上诉庭机会重新检视法庭拒绝批出禁制令的法律观点,强调禁制令具有执行性、阻吓性和教育性,不存在“一案两审”和法律的冲突矛盾。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律政司司长肩负宪制责任申请该临时禁制令,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及保障国歌的尊严,合法合理合情。傅健慈认为,上诉具有必要性、迫切性和合理性,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基础支持,禁制令具有执行性、阻吓性和教育性,不存在“一案两审”和法律的冲突矛盾,能够有效使到市民和网络服务平台营运商遵守该禁制令,以停止传播“独”歌,有效纠正有些人以为作出有关行为并非犯罪的错误理解。他呼吁公众不要被人利用做炮灰,切勿以身试法,自毁前程。

  法庭确认“独歌”危害性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律师会前会长苏绍聪支持律政司提出上诉,他指出,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法庭拒绝批出禁制令时,将有关歌曲重新上载到网上,达至“软对抗”,所以必须严正处理此事。另外,法庭提出“一案两审”的问题,其实在一般禁制令的案件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行为,也有一些情况该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可能构成犯罪行为。该理由本身不应影响法院颁布禁制令。

  香港中律协创会副会长黄国恩表示,欢迎律政司司长提出上诉,上诉给予上诉庭机会重新检视法庭拒绝批出禁制令的法律观点,包括原讼庭认为有关行为本身已构成刑事罪行,故并不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以及认为禁制令的执行程序可能会与香港国安法的检控程序有所冲突。期望上诉庭今次能详细考量律政司的观点,信纳禁制令是恰当与相称的,对表达自由不会施加不必要的限制。

  选委会同乡社团选委、大律师吴英鹏认为,特区政府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责任去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制止煽动分裂国家和侮辱国歌等危害国安的行为,所以律政司作出禁制令申请和本次上诉都是合法和合理。本次禁制令申请,法庭也认同有关歌曲曾被有效地用作煽动其他人分裂国家的歌曲的事实,以及临时禁制令申请所禁止的四项行为都明显是犯罪行为。换言之,法庭确认了在犯罪意图下传播或表演有关歌曲的非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律政司上诉可以让上级司法机关再次考虑禁制该歌曲的法律基础和必要性。行政与立法机关在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立法,直接禁止有关歌曲和其他“港独”标记的传播。 大公报记者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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