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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有预谋 中环暴动八人判囚

2024-03-03 04:02: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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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2019年11月12日黑暴在中环堵路破坏,前男演员吴智杰、社工及老师等8人,同被控暴动罪,部分人另涉蒙面罪,其中三人审前认罪,五人受审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暂委法官彭亮廷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指出,本案属有预谋的暴动,程度严重,3名认罪被告囚33个月,余下5人被判囚45个月。

  8名被告依次为吴智杰(29岁,Viu TV演员)、陈维聪(29岁,西厨)、陈敦涵(26岁,酒店接待员)、李晁锋(28岁,社工)、蔡绮洛(27岁,售货员)、林梅哗(27岁,美容师)、陈灏良(28岁,放射治疗师)和梁升彦(28岁,综合科学及生物科教师)。

  控罪指,8人在2019年11月12日中午,在中环毕打街与德辅道中一带参与暴动,并在非法集结的情况下使用蒙面物品。彭官在判刑时指出,从各被告的装备,可合理推论各人可在有需要时,走上前线或充作后勤,参与程度绝不属于低。

  其中3名被告陈维聪、蔡绮洛及林梅哗已于开审前承认暴动罪,他们另被控的“在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陈被控的“管有危险药物”罪和蔡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均获存档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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