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是调解?
A:调解是一种自愿参与的程序,当中由一名公正和受过训练的第三者,即调解员,协助争议各方在良好的气氛下,达成既能满足各方所需,又为各方所接受的和解。在调解过程中,争议各方均有机会陈述本身的论点,和聆听对方的说法。调解员的任务并非为各方作出决定,而是帮助各方探讨本身论据的强弱,并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利便各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员不会就谁对谁错作出裁决,亦无权强行各方和解;作出决定的权力始终在争议各方的手上。调解员接受过专门训练,善于打破谈判僵局,并能令各方专注于寻求解决方案。
Q:综合调解是怎样进行的?
A:•在调解前,双方各有机会将他们争议的个案交予调解员。
•调解员会协助双方表达及澄清他们的需要以及所关注的事情,并共同思考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案,以期达至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协议。
•在调解完结时,调解员或双方的法律顾问将协助双方把达成的协议写成一份协议书。
•除非双方同意协议书内容,否则他们不会被强迫签订任何协定。
大公报记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