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上年度公共福利金计划个案及开支
《大公报》就张剑华及妻子个案向社会福利署查询伤残津贴离港限制的问题,社署回复表示,伤残津贴受惠人与其他公共福利金计划受惠人一样,每个付款年度离港宽限为305天,只需居港不少于60天即可领取全年津贴,该安排已为经常往返境外地区的受惠人提供相当弹性。
社署强调,伤残津贴须经卫生署或医管局医生进行医疗评估,确保评估标准统一,且大部分受惠人长期在港接受社福及医疗服务。至于进一步放宽居港或离港限制,政府需顾及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财政可持续性,当前无计划将伤残津贴纳入可携现金援助或豁免离港限制。
社署指出,现行“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已覆盖在粤闽养老的长者。除现金援助外,政府亦推动院舍照顾服务“可携”:“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现有15家内地安老院参与,2025年下半年将试点分担参与长者在国家医保下的自付医疗费用(门诊年上限1万元人民币、住院3万元人民币),为期两年;同年还将推出为期三年的试验计划,资助综援长者赴粤入住该计划下的安老院,改善养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