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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修例直上大会表决 勿听“三方协商”废话

2019-05-15 03:17: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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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昨日举行第四次会议,结果再一次在反对派暴力冲击下无功而退,仍未能选出主席。

在此情况下,显而易见,修改移交逃犯条例草案只余唯一出路,就是直接提上全体大会审议及进行表决。

昨日上午,法案委员会第四次开会,反对派继续暴力冲击,堵塞走廊通道,会上爬枱抢咪,令会议无法进行。情况的确如临时主席石礼谦所言,再开十次会也只能是令市民再失望十次而已,不可能会有任何结果。

为此,石礼谦昨日已去信内务委员会寻求指引。如果内委会主席李慧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案委员会已无法正常运作,那么就可以宣布将修例草案直接提交立法会全体大会审议及表决通过。

政府草案“绕过”法案委员会“直上”大会,无疑是“破天荒”第一次,但这个第一次不仅确实有其必要,而且于程序和法理而言,也并无不合之处。

首先,法案委员会就移交逃犯修例事宜,一个月内已连续开了四次会,但结果有目共睹,不仅审议工作无寸进,而且出现了议会有史以来最暴力和最混乱的局面。如果让此情况继续下去而不加以遏止,不要说修例难成,整个立法会也将陷入永无休止的乱局,议政和立法功能毁于一旦。

因此,将修例草案“直上”大会,不仅是为了让草案及时通过,更是为了挽救整个立法会的功能与形象,并不是要为政府的移交工作“开绿灯”或“益咗”政府。修改移交逃犯条例本来就是为了完善法治、惩治凶犯和维护市民福祉,只是被反对派抹黑成“人人都会被移交”而已,政府不需要靠“打茅波”来解决问题。

而且,修例草案最终“直上”大会,于法理和程序上也并无什么违反之处。因为自四月三日政府向立会提交草案以来,已经过了六个星期,其间法案委员会先后开会四次,但连个主席都未能选出,法案委员会已等同瘫痪,已丧失了本来逐条审议草案和让议员充分发言、官员负责回应的功能,而且再开下去显然也不会有任何改变。如此修例工作还要等到几时?不要说陈同佳早已刑满出狱,香港距沦为“逃犯天堂”之名也不远矣。

反对派为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不让修例草案通过,不仅动用了前所未有的暴力,更挖空心思想出各种“缓兵之计”,包括昨日提出举行所谓三方参与的“政治协商”。

这真是名副其实的废话。政府提出修订移交逃犯条例,依法向立会提交草案,草案按规定先交法案委员会审议,然后再上大会表决。如此程序清楚、责任明确,审议条例草案是立法会议员的责任,通过责任是你、不通过责任也是你,何来什么三方、四方会议?涂谨申之流自以为聪明,拖埋建制和政府“落水”,实行“各打五十”,实质是推卸责任和嫁祸于人,把拖延修例的“脏水”泼到建制和政府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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