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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立法会高质量审议 展现良政善治新风

2024-03-12 04:02: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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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连续4天开会,会议时间至今已超过28小时。在朝9晚6的高强度会议期间,议员“食盒饭”,官员“捱面包”,分秒必争。有官员形容“满脑子都是法案”,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在高质量审议条文的过程中,行政立法高效互动,展现了履职尽责的高度责任感,体现了“爱国者治港”下良政善治应有的风貌。

  特区政府上周五将有关条例草案刊宪,立法会随即加开临时会议,对草案进行首读、二读,其后成立法案委员会,当天下午举行会议。由刊宪再到法案委员会开展工作,都在同一日,且连续不间断开会审议,效率之高、配合之密切,令人赞叹。

  个中原因不难理解。23条立法已延宕二十多年,历史的“欠债”需要尽快还;反中乱港势力等虎视眈眈,当前仍动作频频,香港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真实存在且形势严峻;上月底结束的23条立法公众咨询结果显示,超过9成8的意见支持立法,且愈快愈好。加快立法有现实需要及强大民意基础,正如行政长官李家超所指出: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就多一日保障。

  23条立法的重要性、迫切性显而易见,但快速立法绝不是草率立法,立法会更不是有人以为的“橡皮图章”。有关立法关乎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福祉,关乎保障“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与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且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立法必须十分严谨。事实上,审议过程中,议员提问针对性强,官员解答高质量,起到了释疑解惑、澄清谬误的作用,向外界展示出高水平立法的特色。

  举例说,就有关立法涉及的“煽动意图”,有议员询问市民若家中存放《苹果日报》是否违法?官员指出,管有煽动刊物要视乎是否符合免责辩护,如果有关刊物在家中存放已久,市民忘却管有相关刊物,且目的并非煽动,则属于合理辩解;就“披露他人犯叛国罪”,有议员提问如何处理法律界的保密条款?官员则解答,若有人向律师咨询组织军队推翻特区,整个咨询过程需要保密,律师不向外披露,不会触犯法例。但若有人并非咨询,而是以朋友身份向律师透露自己即将叛乱,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如不作出披露就属于违法,不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简言之,是否违法需要讲事实证据,不存在所谓轻易“误堕法网”的情况。

  审议中的另一个焦点,是条例订明“因应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可限制咨询相关个别律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该条例旨在限制个别律师以咨询为名,通风报信、毁灭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等,条文不影响相关人士咨询其他律师的法律权利。事实上,限制被羁留者咨询律师,需要事先申请法庭手令,避免出现所谓“独断专行”或“警权过大”的问题。相比之下,英国去年通过的国安法允许高级警官可不经法庭同意就将嫌疑人拘留14天,较香港的有关规定“更辣”。哪个地方重视保障人权,不言而喻。

  值得一提的是,法案委员会审议期间,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一些议员身兼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之职,需要两头奔走,有议员更是在北京和香港之间“飞了5次”,虽然如此,但他们表示为自己能参与香港和国家这么重要的历史时刻而感到“非常光荣”。这些感言充分反映议员的心声,也让大家真切感受到新一届立法会议员“爱国爱港”的拳拳之心,以及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坚信23条立法一定能高质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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