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这是继去年1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提出“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之后,高层针对该种腐败现象的进一步部署,持续保持高压,震慑与严惩并举。
与此同时,打击政治骗子,已正式明文纳入党内法规。去年12月底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针对政治骗子增加单列了条文。《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修订《条例》,就是将执纪监督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更为具体、细化,更有针对性、实操性,扎紧制度围栏。与近年来受贿行贿一起查类似,新规定将“结交政治骗子”与“充当政治骗子”同步打击,双向出手,重视程度堪称前所未有。三次全会前夕被开除党籍的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徐文荣违纪问题之一,就是“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骗子”。此前落马的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等省部级老虎,也都有此类问题。
苍蝇不叮无缝蛋。说到底,政治骗子之所以能够骗取贪腐官员的信任,无非是两大原因。其一,官员官迷心窍,权欲薰心,急于陞迁上位,因而热衷政治投机,寻找搭天线、拜码头、攀附巴结的机会,费尽心机跑官买官。一些打着“手眼通天”“幕后高人”等幌子的政治骗子、官场掮客,便乘机而入。
其二,贪腐官员自知违纪违法问题迟早曝光,惶惶不可终日,急于“铲事”、疏通、铺后路,饥不择食、病急乱投医,被骗子拿捏住了弱点和软肋,一步步牵着走。而这两种情况又往往交织在一起。
从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到中央纪委全会连续两年部署,堵塞制度漏洞,加大打击力度,让政治骗子无所遁形,铲除这一官场潜规则的怪胎,再度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