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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察 | 风腐同查同治 铲除腐败土壤

2025-01-07 05:02:02大公报 作者:马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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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这是反腐败向纵深挺进的重要新部署。

  “风”指的是不正之风,“腐”则是腐败问题。二者有区别又有联系。不正之风具有共性、普遍性,已经广泛暴露在表面;腐败问题则是诸多腐败个案,深层次隐藏,由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查办。

  腐败问题违纪违法,程度更严重,情节更恶劣。不正之风属于作风问题,突出表现是“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虽然在性质和程度上相对较轻,但其危害绝不可小觑。不仅损害党政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而且许多官员正是在“风”的问题擦边、踩线,最终滑向“腐”的深渊。

  典型例子就是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早在2016年,中纪委就通报了王宜林等3名省部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吃喝等问题。但其仍不知收敛。2024年,王宜林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2024年7月,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此次在中纪委全会上又专门予以强调,为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敲黑板”“划重点”。

  总体来说,这是一种深挖彻查、标本兼治的思路。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实际上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相互转化。许多腐败问题,首先从不正之风滋生,反过来又助长不正之风。“风腐同查同治”,一方面是防微杜渐,盯紧“四风”,防止不正之风转化为腐败;另一方面,从不正之风中发现腐败线索,并通过查办腐败案件,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织密网络,关紧笼子。

  当前,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如“雅贿”“影子股东”“课题费”,以及“台上办事、退休收钱”式的“期权变现”等。对于这些隐性、变异腐败,就必须“风腐同查同治”,双向联动,贯通突破,一体纠治,才能彻底挖出病灶,铲除深层次污染源和腐败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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