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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外部势力干预黎智英案注定徒劳\姚志胜

2023-11-30 04:02:5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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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件将于12月18日开审,美西方外部势力近日频繁向香港司法机构施压,企图影响案件审讯工作。黎智英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任何人都不能干扰、影响法庭的公平审理,外部势力近期接二连三的干预黎智英案,甚至公然施压、恐吓司法人员,不但视法治精神如无物,更是公然妨碍香港司法公正,妄图以政治干扰司法,这是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严重挑衅。

  香港的司法独立受到基本法的保障,得到中央的大力捍卫,黎智英案的公正、公平审理更直接关系香港国安法的贯彻落实,外部势力的干扰妨扰,不会影响到黎智英的审理,企图借此令黎智英“从轻发落”更是一厢情愿。香港的司法基石不容抹黑、不会动摇,香港各界对于外部势力的干预言论,理所当然要严厉驳斥,对于施压法官的言论更应严厉追究,以捍卫香港的司法独立。

  司法不容抹黑不会动摇

  黎智英案即将开审,近期外部势力已在接二连三的施压搅局。几名美国国会议员11月1日提出法案,要求美国总统“制裁”49名香港特区官员、法官及检控官等。及后十名来自英美等国的天主教枢机及总主教,更联名要求特区政府立即释放黎智英云云。近日美国众议院又将在当地时间11月29日审议有关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的认证法案,若确认香港驻美经贸办不符合目前享有的权利和豁免资格,将要求经贸办关闭。这一连串的行动,都是针对黎智英案而来,反映外部势力正在全面动员,要通过政治压力影响黎智英案的审讯。

  外部势力的所为,其实正暴露黎智英与外部势力千丝万缕的关系。黎智英涉嫌的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国安法条文包括以下五种情况: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动战争;二、严重阻挠香港特区政府或者中央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三、操纵香港特区选举;四、协助他人去制裁、封锁香港或者国家;五、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引发香港特区居民,憎恨中央政府或者香港特区政府。

  以黎智英过去的所作所为,煽动分化港人、干扰国家或香港执行法律,以至操纵选举等,都有确凿的证据,而他更扬言“为美国而战”,外部势力不断为黎智英撑腰,甚至将其美化为“民主斗士”、“人权斗士”,更不惜干预香港法治让黎智英脱身,正正暴露了外部势力与黎智英的关系,此举是自证罪行,愚不可及。

  从法律上讲,黎智英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但一些美国政客不但祭出所谓“制裁”,针对香港的法官、司法人员施压,更多次为黎智英“叫屈”,声称“黎智英只是争取民主,不应判罪”云云。这些言论是公然干预香港司法、妨碍香港的司法公正。外部势力声称“黎智英只是争取民主”,但他勾结外国势力损害香港利益,多次参与及发动违法对抗,以至各种犯罪的行为,这些都与所谓“争取民主人权”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彻头彻尾的犯罪,触犯香港国安法。外部势力将有关罪行联系到所谓“争取人权”,不但是风马牛不相及,更是故意的美化违法分子,毫无理据可言。

  坚定支持法庭依法办事

  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和第八十五条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在履行司法职责时享有任期保障和诉讼豁免权。香港法庭审理黎智英案,都是公开、公正、公平,黎智英同样拥有上诉的权利,他亦曾就涉及的其他案件提出上诉。整个司法过程都是符合法律,并没有可质疑之理。外部势力故意上纲上线,将黎智英案变成所谓“民主人权”争议,目的不过是转移视线,妄图将违法者变成所谓的“民主斗士”,以此干预法庭的判决,并公然作出各种政治制裁及威吓,行为完全视香港法律如无物。

  司法独立是香港法治的基石,在司法过程中通过干扰、欺骗等手段,使法庭作出偏向自己或第三者的判决,以致公义不能得以彰显,都属于妨碍司法公正,属于刑事罪。外部势力的所为已经触犯了香港法律,任何人附和、散播有关言论,同样要面对法律的追究。执法部门应该坚决执法,不能让这些谬论继续散播。

  外部势力的不断施压,目的就是影响法官的判决,甚至作出有利于黎智英的决定,削弱香港国安法的阻吓力,并向社会传达出极为错误的信号,损害香港来之不易的局面。因此,香港绝不容许外部势力干扰黎智英案审理,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讯,更是香港各界特别是司法界的责任。中央大力支持香港的司法制度,外部势力愈施压,香港各界只会愈坚定,在黎案上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外部势力的干预只是徒劳。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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