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旗下三间公司,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案续审。控方宣读开案陈词时指出,黎智英曾使用多个方法,要求外国对内地及香港施行所谓的“制裁”;扬言冻结香港官员的银行户口才是最有效的方法。黎智英否认全部控罪。据控方透露,多名已认罪的壹传媒及《苹果日报》前高层,会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供,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真相将会陆续披露。
案件将继续审理两个多月,在控辩双方完成陈词后,最终由法庭作出判决。各界坚定支持法庭依法审理,坚决反对西方势力干预香港司法独立。事实上,单从控方提出的证据已足够令人触目惊心,暴露外国势力如何深度介入香港事务,在回归后各场政治风波中都见到外国势力的“手影”,更让外界看清2019年那场“港版颜色革命”的真相。案件审理是一场生动的国家安全教育课,香港与战乱灾难其实只是一步之遥。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案件对香港社会的最大警示,是香港需要构筑更稳固的国家安全网,防范反华势力的干预搅局,才能真正集中精力拼经济惠民生,其中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更是刻不容缓。
本案所涉及的勾结外国势力罪,源自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当中的“勾结”是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不是一般的所谓交流、会面、分享,当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为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二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实施五种犯罪行为之一。
从连日来控方所提出的证据,可见涉及多项罪行,包括: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进行严重阻挠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引发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对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传媒报道,控方在陈词中列举了大量证据,指出多名外国政客深度介入修例风波,甚至在多场政治行动中与乱港分子有密切的合作。当中包括:
一、Mark Simon,他是黎智英个人业务和活动、与外部联系的代表,被指负责执行指示在美国与不同人士会面。Mark Simon曾在美国海军情报局任潜艇分析员,之后曾任美国共和党香港支部主席。2000年在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的前文胆麦伟林(Bill McGurn)介绍下,与黎智英相识,同年开始为黎工作。
二、美国退役四星上将杰克.基恩,被指在2016年开始与黎就美国及台湾等事宜互有联系;曾透过电邮与黎、Mark Simon、前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沃夫维兹等人讨论制裁中国和香港特区事宜,及曾在黎智英的直播会面中担任嘉宾。
三、前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沃夫维兹:被指与黎智英经常互通电邮讨论港事,曾担任黎直播会面中的嘉宾,以及是黎的WhatsApp对话群组“DC Dems”的成员之一。
四、惠顿(Chrisitan Whiton):被形容为“于议员、国会及政府层面认识广阔”的“华府专家”,被指经常为黎提供意见。
五、前美国驻港总领事郭明翰(James Cunningham),被指与黎智英有长期合作关系,他亦是黎智英WhatsApp对话群组“DC Dems”、“Martin,Jimmy and Mark”及Signal对话群组“Jim/Jimmy/Mark Group”的成员。
六、“香港监察”创办人罗杰斯(Benedict Rogers),极端反华分子,被指于2017年经由李柱铭认识黎智英,两者其后维持密切合作关系。
七、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创办人及顾问、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成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他是透过罗杰斯介绍认识黎智英,被指就香港议题与黎有直接合作关系。
国家安全要警钟长鸣
这七名外国政客相信只是初步名单,还有更多外国政客涉案,但单是这七人已足够令外界哗然。试问,他们如此“关心”香港骚乱到底意欲何为?这些外国政客一向不遗余力地打压香港,鼓吹出台各种制裁措施,其在港的“政治代理人”又扮演了何种角色?反中乱港分子与这些政客是单纯的交流还是勾结?现在想起来,当时若不是中央及时果断出手,后果不堪设想!
这些问题相信随着案件审理会有更多真相曝光,最终由法庭来作出判决。但不论如何,本案给香港社会最大的警示,就是对于外国势力的干预和破坏必须高度重视,对于国家安全的保障更要警钟长鸣。
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