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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纵论/“一国两制”实践征程上的重要里程碑──写在香港国安法实施5周年之际\奚俊坚

2025-06-30 05:01:5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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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不可分离一部分的宪制责任,天经地义。香港特区成立20多年来,由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仍没完成,加上香港原有法律中已有的涉及国家安全的规定长期处于休眠状态,导致香港国家安全长期处于不设防状态。2019年香港发生了持续半年多的修例风波,严重破坏香港社会秩序、严重践踏香港法治、严重损害香港繁荣稳定、严重危害香港国家安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底线,使香港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的局面。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制定香港国安法并在港公布实施,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机制得以确立,执法力量得到加强。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收到了“霹雳一法定香江”的立竿见影成效,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并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

  正如夏宝龙主任在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5周年论坛上的致辞中指出的,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带来了一系列全局性、变革性、根本性影响;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坚持和完善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有效落实了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有力维护了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在“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是“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的大事件,已经载入史册。这些论述精准界定了香港国安法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中的历史地位。香港国安法不仅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为促进“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对香港“一国两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所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值得我们深入总结、深刻领悟。

  一、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标志着中央落实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战略谋划和方式运用日臻成熟,牢牢掌握“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

  对“一国两制”下中央享有的权力、中央和特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中央权力的具体运用,经历了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中央权力的认识主要建基于基本法的明确规定,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对特别行政区的适用性在具体实践中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同时,由于香港社会没有形成全面准确理解基本法的共识,一些片面乃至歪曲理解还有一定市场,以至于基本法的一些规定成了反中乱港势力用以抵制、抗拒中央权力行使的“武器”。2014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首次提出了中央全面管治权的概念,明确其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还包括对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力,把对中央权力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但香港社会仍有人不能正确认识、真心接受,“反对派”更是有意抵触、排斥。在实践中,除了国防、外交、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任命等外,中央因应香港经济、政治、社会事态发展需要,主要运用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和决定权行使全面管治权,后由特区据此立法落实。然而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首先明确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属于中央权限,中央在这方面负有根本责任,深化了对中央权力和宪法在特区适用性的认识,也为中央出手制定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并从中央层面建立相应执行机制提供了依据和基础。

  其次通过先由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决定的授权制定香港国安法的方式,夯实了国安法制定的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创新性地丰富了中央全面管治权行使的方式。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及随后一系列治港政策举措的成效深刻表明,作为关键一招,香港国安法使中央牢牢掌握了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发展的历史主动,是中央落实对港全面管治权在战略谋划和方式运用上日臻成熟的标志性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实现了香港局势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战略性转变,牢牢把稳“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正确航向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开启了香港拨乱反正、社会政治生态不断好转的历史进程,实现了社会政治局势的重大战略性转变。特区执法司法机关有力有效执行香港国安法,积极依法打击反中乱港分子、拆除反中乱港平台、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沉重打击香港本地反中乱港势力,极大震慑其背后的外部势力及支持者,迅速扭转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同时极大激发了香港社会正气正能量,爱国爱港力量和反中乱港势力攻守易位,为香港社会政治形势稳定向好、社会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创造了条件。不仅警队和律政司,特区政府其他部门也积极主动落实香港国安法,特别是在落实宣誓效忠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团、网络、媒体涉及国家安全事务的指导、监督、管理,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等方面举措得力、推进有力,发挥了鲜明而重要的导向作用,奠定了香港社会政治生态逐渐不断好转的基础。经过五年来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香港社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更加牢固地锚定了目标、更加有力地推动“一国两制”“香港号”列车稳定疾驰向前。

  三、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为香港特区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创造了良好条件,有效促进行政主导政治体制的落实,开创了行政立法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香港国安法及其形成的良好法律、政治和社会效应,使中央得以在其后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政策举措,形成延续和巩固战略主动的“组合拳”。特别是在香港国安法的有力护佑和先例引领下,通过“决定+修法”的方式从中央顶层设计层面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填补香港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并迅速在香港特区层面通过相应本地立法(法律修改),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夯实了特区行政、立法架构的爱国爱港政治基础,奠定了进一步落实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的制度基础。从此以后,香港特区立法会告别了肆意“拉布”、任性滥权乃至粗暴破坏的混乱局面,终结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立法频繁掣肘行政、议而不决的无效状态,开启了行政立法良性互动的新阶段。根据新的选举制度产生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均由爱国者组成,具有了共同政治基础。通过建立健全答问大会、接受质询、议事厅交流等沟通机制,特区政府和立法会之间的交流沟通、协商协调得到不断改善;通过建立健全议员履职监督机制,议员履职效能得到有力强化。五年来,立法会的议事效率、质量显著提升,通过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相互制衡又互相配合,有力支持特区政府的施政举措,为促进实现香港良政善治发挥了积极作用。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一种局面,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这一延宕了26年8个月零19日之久的大难题,才得以在2024年3月19日在立法会获得全票通过,创造了香港特区立法会立法史上的奇迹。

  四、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为香港特区的长远发展筑牢了根基,推动香港社会各界凝聚共识、集聚力量,聚精会神谋发展,同心共创香港更加美好的未来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和保障。香港国安法作为维护特区大局稳定的“定海神针”,带来了香港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和社会政治生态的重大变化,为香港走上高质量发展的康庄大道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随着香港国安法的深入实施,香港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特区政府终于摆脱了疲于应对来自反中乱港势力的政治法律狙击的被动局面,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谋划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香港社会终于摆脱了政治法律纷争不断、社会撕裂持续加剧的混乱局面,能够更好地直面实际问题、凝聚发展共识、聚力谋求发展。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年来,特区政府得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主动的作为、更加有力的措施带领、引导香港社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通过开拓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等传统优势;以北部都会区建设为重点明确了香港强化创新科技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转型的方向;通过创立创建“盛事活动”品牌,香港特区国际大都市的特色更加彰显,会展商务旅游产业发展持续有力推进;“简朴房”建设等房屋政策举措为纾缓香港房屋老大难问题带来了曙光;多项扶贫助弱安老措施有效缓解广大市民的经济、生活压力,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今天的香港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无限活力,拥有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空枢纽、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国际大都市等多重身份,依然屹立于世界舞台中心,闪耀着璀璨光芒。

  当前,国家正处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一国两制”实践也进入了新阶段,香港正处在开创新局面、实现新飞跃的关键期。但是,世界并不太平。美国妄图通过“去两制化”极力打压香港,阻碍香港在中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更好发挥作用。面对不断加速演进、更加错综复杂的百年变局,国家安全之弦一刻也不能松懈。中国必须继续坚定维护和平稳定的政治局面,全力办好自己的事情。香港更应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和其他各项独特优势,同心协力、开拓进取、奋勇拚搏,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贡献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过程中实现自身更好的发展。对此,夏宝龙主任在致辞中提出的“五个必须”和四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值得香港社会各界认真思考、准确把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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