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安处昨日举行记者会,宣布各悬红100万元通缉郑文杰、许颖婷、邵岚、霍嘉誌及蔡明达。这5人分别涉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此外,警方前天拘捕4人。这4人涉嫌透过网上平台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昨日表示,特区政府强烈支持警务处国安处依法采取行动。发言人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亦是特区的责任。”发言人强调:“在逃人不要抱侥幸心理,以为潜逃离港就可以逃避刑责。特区政府会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究他们的刑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昨日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缉5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声明指出,香港警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外逃反中乱港分子依法予以通缉,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会共同心声,是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正义之举,是保障香港繁荣稳定发展的必要之举。
警方悬赏追逃和依法拘捕违反国安法嫌犯,体现了特区政府和警方的责任担当,彰显了香港维护国安法的意志坚如磐石。任何人危害国家安全,都难逃法网;任何势力想利用香港围堵中国,都是痴心妄想!
国家法律,岂能置若罔闻
国安法被誉为“定海神针”,实施后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香港因为有了国安法,实现了由乱到治并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然而,仍然有少数死硬分子继续从事“港独”活动,不肯收手。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
其一,他们不认同“一国”原则。回归后,香港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港独”分子以“民主”“自由”“人权”,以及维持香港“国际城市”地位为幌子,无限夸大“两制”之别,抛出极为荒唐的“城邦自治”“前途自决”等言论,妖言惑众,煽动暴乱,其本质是要把香港从国家分裂出去。这完全违背了“一国两制”方针,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其二,他们对法律缺少敬畏之心。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在内的中国公民都必须遵守;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是国家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决定在香港实施。“港独”分子却用早已完成历史使命的《中英联合声明》说事,还用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谓“国际惯例”说事。“港独”分子对国家法律毫无敬畏之心!
国家法律体现国家意志,凌驾于香港本地法律之上,更是所谓“国际惯例”无法比拟的。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必须全面、准确、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法律。任何人若不肯遵守国家法律,唯一的结局就是接受法律制裁!
贯彻国安法,没有选择余地
警方日前拘捕的4人,涉嫌透过网上平台资助逃往海外的“港独”分子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金额介乎1至12万元之间。
国安法第21条订明:“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安法已实施三年多,警方也以各种方式多次提醒市民,任何以众筹方式资助“港独”活动,都有机会触犯国安法。但以上4人仍不收手,且资助数额不菲,不能说是“无意为之”。
在个别人看来,贯彻国安法是一道“选择题”。贯彻,还是不贯彻?可以选择。遵守哪一条,不遵守哪一条?也可以选择。持这种观点的人必须警醒,贯彻国安法是香港特区必须履行的责任,没有“选择题”,只有“必答题”!违法必究,绝无任何模糊地带!
4名嫌犯也许心存侥幸,认为仅提供资金、而没有直接参与“港独”活动,就可以逍遥法外,这显然是对法律的无知、无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资助也属犯法,休想瞒天过海!
罪证确凿,终身难逃法网
此次悬红通缉的5名嫌犯,警方早已进行了周密侦查,掌握大量涉嫌犯罪的证据。
郑文杰在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联同他人成立政治组织“英国港侨协会”、“香港影子议会”,透过社交媒体发文,鼓吹“香港独立”;多次透过不同平台形式,呼吁外国向香港官员及司法人员制裁封锁、采取敌对行为等,涉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许颖婷在2020年10月起,多次通过不同平台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国制裁封锁、采取敌对行为等,涉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邵岚在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透过不同平台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官员和司法人员制裁封锁、采取敌对行为等,涉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香港警方素以专业、克制、文明的素养闻名于世;国安法实施后,估计涉嫌透过各种平台煽动“港独”的不止以上5人。警方悬红通缉这5人,显然是掌握了确凿罪证,足以证明他们的行为最为恶劣。将他们绳之以法,不仅是对他们的惩罚,也对其他“港独”分子以巨大震慑。
维护国家安全,特区政府坚定不移
本次悬红通缉是继今年7月警方悬红通缉8名外逃反中乱港首恶分子后,再度悬红通缉。那次通缉的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郭荣铿、许智峯、罗冠聪等。
记得行政长官李家超曾公开表示:“无论他们走到天涯海角,一定都会终身追捕。”“通缉人想要终结被通缉的生涯,唯一方法就是自首,只有自首有可能获得法庭考虑减刑,否则将终身被通缉,日日担心被拘捕,惶恐度日。”李家超所言,充分表达了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坚定不移、毫不动摇!
当下,随着第七届区议会选举成功举行,香港由治及兴发展大势稳固向好、不可阻挡。任何触犯国安法的人都不要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恶有恶报,终会了断。特区政府和警方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嫌犯。
今年4月,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来港考察调研,他在“4.15”香港特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开幕典礼上的致辞中深刻指出:“‘国安’才能‘港安’,‘国安’才能‘家安’。保国家安全,就是保‘一国两制’,就是保香港繁荣发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体居民的人权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国和内地来香港投资者的利益。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
悬赏追逃和依法拘捕违反国安法的嫌犯,正是为了国安、港安、家安,正是为了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特区政府将会一如既往、不折不扣地贯彻国安法;香港维护国安法的意志坚如磐石,不可动摇!
(本文作者为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