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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楼盘降价17%,官方称开发商违反价格法

2021-12-09 18:30:49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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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12月8日,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购房者留言称沈阳祥联·大河原著开发商降价卖房,请求按照如今的价格给予补偿,或者退房,购房产生的契税和利息由开发商承担。沈阳市沈北新区委书记8日回复称,房产局工作人员已告知开发商禁止低于备案价大幅降价销售。
 
  10月20日,购房者在人民网投诉称,其2020年购买中海望京府房产,2021年10月开发商无故降价,从原来的1.2万元起售降至1万元,最低9000元,下浮17%,低于政府指导文件下浮的5%标准,购房差价损失36万。沈北新区委书记10月26日回复,已要求楼盘中海望京府开发商,停止低于备案价销售行为,对已经低于备案件销售的房源予以回收。
 
  此外,11月14日,另有购房者投诉沈北新区龙湖恒联桃李芳华洋房降价,称购房价每平不到13000元,五个月后,高层8000元每平,洋房1万元每平,远远低于房产局标定不能低于的5%标准。对此,沈北新区委书记11月16日作出回复,内容与上述12月8日的回复相同。
 
  据了解,2020年9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联合八部门共同签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房发〔2020〕14号,简称“沈八条”)提到,以项目为单位,实时监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运行情况,项目价格变化较大的,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说明原因。对无正当理由导致价格出现较大变化的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暂停该项目网签系统,改正后予以恢复。
责任编辑:江舟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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