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房产 > 物业 > 正文

华润万象生活终止收购祥生物业全部股权

2023-03-28 16:03:25大公房产 作者:黄春蕊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房产讯  3月28日,华润万象生活发布有关须予披露交易的补充公告,其中涉及终止收购祥生物业股权。

  公告显示,华润万象生活与祥生物业于进一步磋商及讨论后,决定不再进行收购事项。股权转让协议将因此宣告终止,订约双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亦按股权转让协议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期,华润万象生活认为,终止收购事项将不会对集团之现有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2年9月28日晚间,华润万象生活发布公告称,买方华润万象生活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创润发展有限公司,与卖方Shinsun Lifestyle Services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1”)、Goldenfinger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2”)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买方同意收购卖方1出售的诸暨祥生全部股权(浙江祥生由诸暨祥生持股98%),并接受卖方1或其关联方的拟转移债务;同时,买方同意收购卖方2出售的浙江祥生2%股权。卖方1、卖方2均由陈国祥最终实益拥有,而陈国祥为祥生集团创始人。

  据了解,目标公司浙江祥生主要在中国从事基础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增值服务、非业主增值服务及车位销售代理服务业务,其中有10间附属公司,共于中国拥有95间分公司。资料显示,浙江祥生于中国浙江省、安徽省及江苏省等多个地区分别拥有在管面积超2350万平方米、合约面积超1480万平方米、在途面积超110万平方米。于2021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账面净资产值约为1.97亿元。

  对于这笔交易的代价,公告显示,待由订约双方厘定并最终协议,暂定约为10.37亿元;最终代价扣除拟转移债务约2.07亿元,买方仅有责任最终支付现金不高于8.3亿元。

  另外,双方还签订了不竞争条款,目标项目实际交付日期后三年内,卖方须确保其及关联方不会对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确保卖方及关联方不会设立任何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或新机构或组织提供类似服务,以避免与目标公司竞争。
责任编辑:李琪
大公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