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港澳居民子女在湾区内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可按当地制定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大湾区各市入读条件不同,本表以广州培正中学为例)
入读必要条件:
①申请人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
.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係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等
③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申请人或其配偶拥有越秀区自有产权住房
.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越秀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截至2019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④子女符合入读年龄
入学需準备资料:
①申请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身份佐证材料、子女出生证、申请人的婚姻情况佐证材料
③申请人居住地佐证材料
.房产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的租赁备案等
④申请人在广州市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记者卢静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