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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强化疫苗安全 四级别应急预案

2020-01-07 04:24: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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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位广州市民在接种疫苗\大公报记者敖敏辉摄

  【大公报讯】记者敖敏辉广州报道:6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全面加强对疫苗安全事件的预防和管控。根据预案,广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指挥长的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港澳办等17个厅局级单位作为成员。其中,省港澳办负责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涉港澳台的疫苗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该预案将疫苗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其中,同一批号疫苗疑因质量问题在短期内引起5例以上患者死亡,或者在集中区域集中时间内同一批号疫苗引起非预期不良事件超过20人,且造成永久性伤残或危及生命的,属特别重大疫苗安全事件。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伤残3人以上5人以下,属重大疫苗安全事件。

  两死以上需半小时内报告

  预案特别强化疫苗安全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其中,疑因疫苗问题导致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永久性伤残的疫苗安全事件,获知相关信息后须在30分鐘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较大级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在获知相关信息后6小时内书面报告省监局;其他突发事件可能涉及疫苗安全的,应在获知相关信息后24小时内书面上报。

  发生一般及较大疫苗安全事件后,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并设立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和宣传报道组。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疫苗安全事件后,从省藥品专家库中遴选相关专家成立省疫苗安全应急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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