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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21-12-06 17:36:07大公网 作者:任芳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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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国新办6日就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表示,截至2020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但与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改善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截至2020年底,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刘焕鑫介绍,2018年以来,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预计今年超过7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5%。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从普遍脏乱差转变为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车;各地区立足实际打造了5万多个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村庄。

  据了解,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新一轮《行动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更加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强调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总的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为新发展阶段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刘焕鑫同时表示,与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改善要求相比,还存在区域进展不平衡、技术支撑不到位、农民参与不充分、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十四五”时期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责任编辑:郭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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