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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倡参考内地政策

2018-07-16 03: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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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林海莹报道:就两电在新的利润管制协议下推出的“上网电价”计劃,向参与的市民收购太阳能、风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21个环保团体昨日发起联署行动,要求政府推出多项配套措施,包括延长上网电价支付期至20年。联署团体之一、“350香港”认为,香港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内最发达城市之一,政府应起带头作用,“落水”更深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并应参考内地“发电自用”政策。

  “350香港”的创办人兼天文台前高级科学主任李伟才表示,推出“上网电价”计劃只是第一步,上网电价计劃以高价收购的方式作为经济诱因,只有一小部分支持环保的市民才会参与,若效仿内地“发电自用”的方式,就可减低市民自身耗电情况,变相令更多市民自发参与。

  中电的上网电价计劃将於十月起生效,港灯则於明年一月起实施。中电上月表示,收到130份申请。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首席顾问张洁仪称,130份申请对香港减排的成效,只是“杯水车薪”,她促请政府开放更多公共空间供发电,例如公共屋邨、公园、水塘及天台等,即使只开放一半的空间,已佔全港面积的10%,不仅有潜力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而且不会影响其现有功能。

  建议订指引方便装太阳能板

  上网电价计劃的金额支付期将於2033年底结束,联署团体要求由可再生能源系统获批准当天起计,维持20年内不变。现时许多住户及业主不确定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是否合法,联署团体要求屋宇署制订清晰指引,修订建筑物规例,例如订明太阳能板高度限制,容许覆盖天台或平台面积的比例。对於初期高资本的投入会令市民“望而却步”,促政府提供额外资金支援社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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