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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韵僖:宪法具最高法律效力

2018-07-18 03: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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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右二)表示,基本法的法律依归是中国宪法,左一、二及右一为副会长陈泽铭、黎雅明、乔柏仁/大公报记者冯瀚林摄

  【大公报讯】记者冯瀚林报道: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早前表示,凡是基本法没有规定的,宪法的有关规定就自动适用香港,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表示,中国宪法是国家法律的根与本,当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法律依归是中国宪法,因此,中国宪法在香港是有效。她又强调,宪法不仅是国家法律,还是最高的法律。

  彭韵僖昨日在传媒聚会时表示,中国宪法是中国法律的基础,也是执法的依据。按照基本法序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港法治地位稳固

  她又说,香港当然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基本法的法律依归是中国宪法,因此,中国宪法在香港是有效。中国是单一国家,只有单一宪法。她强调,宪法不仅是国家法律,还是最高的法律,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的来源。宪法是国家根本之法,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彭韵僖又表示,律师会一直非常关注“一地两检”的发展,相信香港政府会向各方面徵询法律意见,以减轻港人疑虑。由於司法覆核正在进行,律师会现阶段不适合作评论。但律师会相信香港法治有稳固的地位,亦要相信司法机构是健全和独立,会执行法治,她对这方面绝对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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