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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只拉不检控 恐放虎归山

2019-08-20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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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暴徒早前在尖沙咀警署门外纵火,无法无天,法律专家认为当警方拘捕暴徒后,律政司应尽快检控

  暴乱持续两个多月,逾700人被捕,但提堂的只有接近100名被告。社会各界质疑,律政司应该加快检控速度,增强阻吓力。如果暴徒只是被捕而不是进入聆讯程序的话,犹如放虎归山,正义未能及时彰显。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若然检控工作繁重的话,可以考虑将案件外判,这样就能提升速度,期望两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还香港市民一个公道。/大公报记者 海芯葆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称,超过700人被捕不等於700人都需要提堂,因为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未能落案起诉。不过,若然律政司人手有限的话,面对这麼大量案件,检控速度自然有限。若然要加快速度的话,律政司可以将检控工作外判。

  马恩国:还市民一个公道

  马恩国又指出,其实律政司处理相关案件都有一定经验,例如非法集结、暴动罪等,所以检控工作其实并不困难。他期望律政司加把劲,在未来两个月内能够尽快完成工作,还香港市民一个公道,还香港社会安宁。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认为,律政司当然要加快检控速度,因为未进入提堂程序的话,疑犯可以保释外出,继续暴力抗争,但如果提堂的话,裁判官就可以禁止被告离境、宵禁令等,阻吓力大得多。她又说,若然工作量太多的话,她同意律政司将检控工作外判。若果检控工作迟迟未能展开,正义必然未能彰显,社会亦会持续受到暴力问题困扰。

  “佔中”700多被捕者仍未审

  “23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说,极度不满律政司的表现,因为律政司没有做好止暴制乱的工作,港澳办、中联办已经清楚表明立场,但律政司仍然没有做好本分。再者,超过700人被捕,就应该要即捕即审,不能拖延。1967年的反英抗暴,港英政府的法庭都是即捕即审。他建议,政府可以委任特别法庭,处理今次暴乱案的700名被捕人士,完全有先例可循。“佔中”发生至今5年,超过1000人被捕,但有700多人仍未审,所以律政司不能重蹈覆辙,一定要加快检控程序。

  对於香港司法公正的问题,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教授郑永年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微信公号“侠客岛”访问时指出,鼓动激进、破坏的这些人,大部分都持有英国或者其他国家的护照,随时有退路,可以出国、退出香港。现在的问题就是,搞事者破坏社会、违反法律,却不用负责任,那当然法律就没有威慑力。

  郑永年指出,法治的确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核心话语,但它掌握在外国人、掌握在香港既得利益者手裏,“当年港英当局可以在发生暴动后抓人,现在为什麼反而不行?就是制度错位了。”在香港,现在没有真正的“主体”能执行香港的法治。法不责众嘛。这样一来,法律就没用了。法治本身就存在一个“信誉”问题,大家都这样做还能不被追究,法治就垮掉了。 (司法公正探讨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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