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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拒再批暂缓执行令 《禁蒙面法》失效

2019-12-11 04:23:1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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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上诉庭强调,在这段时间违反《禁蒙面法》的人,仍有机会要承担法律后果

【大公报讯】高等法院原讼庭上月裁定政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违宪,其后政府一方向上诉庭申请延长暂缓判令生效,直至上诉有结果为止,但上诉庭昨驳回申请。上诉庭认为律政司有可争辩的理据上诉,故批出上诉许可,已排期于明年1月9日审理。

律政司今次申请暂缓原讼庭判令生效,由高院署理首席法官潘兆初和上诉庭副庭长林文瀚审理。经过考虑律政司及申请司法覆核的24名“泛暴派”立法会议员和社民连梁国雄提交的书面陈词后,上诉庭昨颁判词。

判词指出,显然香港仍处于危害公众安全的状况,例如区议会选举日之前虽无大型骚乱,但仍有网民在网上讨论区“连登”鼓吹蒙面上街,亦确有大批蒙面人在油尖旺区声援被警方包围于理工大学内的人。

而在区选过后,12月1日油尖旺又爆发暴力冲突。在刚过去的星期日,警方在公众游行开始前破获有人涉嫌违法管有真枪实弹;而更令上诉庭关注的是,同日晚有人先后于高等法院及终审法院的出入口纵火,威胁本港法治及公共秩序。

上诉排期明年一月审理

然而上诉庭认为,律政司未能说服法庭,有必要继续维持《禁蒙面法》有效,亦无证据显示政府有急切需要再次引用《紧急法》另行立例。再者,《紧急法》是否违宪仍存在争议,有待上诉结果,法官认为即使今次颁令暂缓,亦可能再遭法律挑战。因此,暂缓不能协助政府有效处理现时的社会状况,反而尽快审理上诉才是较理想做法。

对于有人忧虑若法庭不暂缓判令生效,可能会鼓励滋事者蒙面及使用暴力生事。上诉庭对此一再强调,公众应要明白原讼庭虽裁定有关法令违宪,但上诉庭仍可能会推翻结果,因此在这段时间违反《禁蒙面法》的人,仍有机会要承担法律后果。

上诉庭虽然拒绝暂缓原讼庭的裁决,但认为本案的上诉“有得拗”,律政司有可争辩的理据,故批出上诉许可。有关上诉已排期于明年1月9日审理。

对于今次申请延长暂缓判令生效被拒,律政司发言人回应指,由于司法程序尚在进行,律政司不适宜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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