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侍应士巴拿藏背包 竟成功脱罪

2020-08-15 04:23:29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记者海芯葆报道:一名22岁侍应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案情指,他去年9月於葵芳被警方截查时,搜出士巴拿及行山杖。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林子勤称,由於涉案物品一直藏在背包,没有拿出来,加上被告没有伤人,只是解释若果遇到白衣刀手时,就可以抵挡袭击,认为被告即使招认,也无助控方案情,於是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另外,去年11月2日,大批市民在铜锣湾及湾仔集结,25岁工程师陈俊贤在湾仔港铁站外,因为管有一部电磨机、两个圆磨机刀片、两个槌子、一个电钻等工具,被控管有攻击性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材等三罪。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审理,结果三项控罪不成立。裁判官何俊尧指出,由於两名警员在作供时没有提及对讲机,所以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一罪的表证不成立。至於其他两项控罪,何俊尧称,两名警员的证供有多处出入,例如负责拘捕被告的警员李家骏称被告当时持着一个FOX手挽袋,但负责证物的警员严凯华称手挽袋从被告的背包跌出来。由於证供前后矛盾及不合理,所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何俊尧多宗判案引争议

  何俊尧之前多宗判案曾引发争议。湾仔警察总部去年六月曾遭暴徒包围,其间大学二年级生王恺铭(19岁)在湾仔警察总部外墙写上“condom”讽刺警察,事后承认刑事毁坏罪。何俊尧於6月10日判被告感化一年及赔偿1200元。

  酒店餐饮接待员锺嘉豪(24岁)去年10月31日万圣节晚上,在兰桂坊附近向警方防线方向抛掷两个麻包袋袭击。锺於六月四日承认参与非法集结罪,何俊尧指被告行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认责任“值得鼓励”,最后判他接受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去年11月12日,19岁兼职售货员黄锦威剪断筲箕湾交通灯的电线,他早前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最终何俊尧判他接受120小时社会服务令。黄原本另涉在被捕时,用剪刀割伤警员的左手,惟案件经审讯后裁定他袭警罪不成立。

  前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及两名女成员吴嘉儿、何秀仪,去年三月衝击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公听会,涉扰乱立法会秩序罪成。各被判罚1000元。何俊尧判罚时对三人说:“要留有用之躯,因为你哋未来必定为社会栋樑”。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