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妍之有理 | 私隐的双重标准

2021-05-27 04:23:40大公报 作者:屈颖妍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1996年5月12日,玛丽医院急症室的夜晚,救护车送来一个受枪伤的偷渡客。因为探员在他身上找不到身份证明文件,唯有套他指模并问他姓名,偷渡客说:“我叫陈小平。”然后,那个陈小平被推进了手术室。

  没多久,警方的指模核对有惊人发现。病人并不是什么陈小平,而是警方悬红一百万缉拿的头号通缉犯、极度悍匪叶继欢。

  警察冲锋队随即佩备长枪、避弹衣赶到玛丽医院,指挥官即时宣布封锁整栋医疗大楼,除相关医疗人员,其他人一律不准进出,直至叶继欢手术完毕、离开医院才解封。

  这是25年前的警权,殖民地年代,为了维持社会治安,执法者的权力可以凌驾一切。

  如果事件发生在今天,我有点怀疑,警方还可以封锁医疗大楼吗?还可以对叶继欢病历予取予携吗?

  一份爆眼女的医疗报告,纠缠了足足一年零八个月,2019年发生的案件,拖到今年四月法庭才驳回一切上诉,警方终于可取得并查阅。报告结果亦一如所料,爆眼女并没失明,她的眼睛根本从未受伤,视力完好,当日流血只是眼睛旁边的皮肉损伤。

  爆眼与不爆眼,医护应该一清二楚,作为医院及医管局高层,更没可能不知其病历。然而,当全城怒吼“以眼还眼”,甚至有疯狂暴徒恐吓警员要“打到你儿子残废、拿掉你女儿一只眼来填命”的时候,竟没一个医生、护士、院长、管理层出来说句公道话,阻止愤怒蔓延,大家彷佛乐见谎言继续燃烧。

  《星岛日报》日前有评论说,医管局包庇造假,刻意隐瞒个别病人情况。翌日医管局迅速反击,说他们对所有病人一视同仁,坚持尊重个人私隐,未经病人同意不会向公众披露个别病人具体临床情况。

  那我想问问,同是2019年黑暴,11月11日早上7时20分,西湾河一名交通警向袭击他的暴徒开了三枪,两小时后,医管局发言人火速回覆记者说:“中枪男子正在东区医院接受手术,他腹部中枪,右边肾脏及右边肝脏撕裂、肝门静脉受损,现正进行剖腹手术,需要切除右半边肝及右边肾……”

  当事人正在动手术,医管局已公开他伤势,而且公开得又快又详尽。中枪者的私隐,不用理会的吗?

  爆眼女的医疗报告,要花一年零八个月加上库房大笔冤枉钱才得以公开,但被警察枪伤的暴徒,医管局两小时就向外报告伤势。原来,私隐都有双重标准。

  当公众利益与个人私隐之间需要取舍,医管局为什么只站在爆眼女的立场,而且是一个说谎的立场?医护本应宅心仁厚,当全世界充斥着误解的仇恨,你独知真相,为什么你们全部无动于衷?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