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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百多元报酬 14岁男孩帮忙卖黑暴军用物资

2021-05-31 04:23:59大公报 作者:黄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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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上周一(24日)独家披露,有人在网上以1200元兜售用于暴乱的军用物资,包括前年暴乱时所谓“屠龙小队”常用的英美军用级防毒面具,卖家更公然带有关装备在街头供人“验收”。海关前日(29日)派员“放蛇”,相约卖家在九龙湾“交收”防毒面具,即场拘捕一名14岁男学生。据了解,男生只为赚取百多元报酬帮人散货。

  法律学者斥有人明显挑战国安法,促当局果断遏止,以防黑暴再燃。执业大律师指出,违法交易战略物品(包括防毒面具等),买卖双方都可能被判监。

  海关发言人指,早前接获举报,指有人在网上怀疑出售未领有有效进口许可证的战略物品。

  经调查后,海关前日下午采取行动,在九龙湾拘捕一名14岁男学生,并检获案中物品。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涉为赚百多元酬劳 帮手散货

  据悉,今次行动由海关贸易管制处及有组织罪案调查科联合行动。消息指,自《大公报》于5月24日独家披露有人公然在网上以800元及1200元兜售该批防毒面具和滤芯后,海关人员日前“放蛇”扮演买家,在网上以交易价450元购买涉案的防毒面具,关员日前相约“散货者”在九龙湾港铁站进行“交收”,在交收之际,关员见时机成熟即时上前作出拘捕,带货人即时人赃并获被捕。

  消息指,该防毒面罩是全新物品,被捕的14岁中学生仅为赚取百多元报酬帮手交收,背后可能有人操控大规模散货。海关正对案件深入调查,若涉及黑暴,将转交国安处调查。

  海关提醒市民,尤其年轻人,切勿以身试法。根据《进出口条例》(《条例》),任何人如没有有效许可证而输入或输出《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管制清单内列明的防毒面具、过滤器或头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无限额罚款及监禁七年。

  法律界:买卖均犯法 随时坐监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接受《大公报》查询时表示,早前有一宗案例,有人网购避弹衣到港被海关发现,经法庭裁定触犯香港法例第60章附属法例《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G》,最后罚款坐监,高效能防毒面具有可能属於战略物品,市民必须登记申请,若随便购入,随时惹上官非,甚至入狱。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对国安法实施近一年,有人竟明目张胆在网上及街头兜售有关的受管制战略物品,不但触犯海关条例,更可能违反国安法,希望警方果断执法,以防黑暴死灰复燃。

  傅健慈又表示,该批受管制的军用级防毒面具,无论在网上兜售或携带出街交收,都会触犯海关的法例,普通市民拥有,无论用途如何,即已犯法。

  有关物品更不应在坊间销售,“咁做摆明是挑战紧法律,国安处应该果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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