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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涉违国安法 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已搜集证据 随时执法

2021-08-13 04:23:55大公报 作者:李雅雯、文澔、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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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民阵恶行累累,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强调,警方展开深入调查,必追究到底。

  对于民阵及民阵骨干成员支联会涉嫌违反国安法事宜,《大公报》昨日访问警务处处长萧泽颐。萧泽颐表示,民阵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有向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亦未有按法例向警务处牌照科注册为合法社团,近年组织一系列大型非法游行集会,可能涉嫌违反国安法。他透露,警方巳搜集相关证据,随时对违法组织依法采取行动。

  萧泽颐强调,“任何人违法,唔好谂住可以逃之夭夭”。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已因组织非法集结被判囚18个月,对依法追查民阵有何影响?萧泽颐表示,一些有头有面的人已因非法集结罪被判囚,但不排除警方继续对一些主要骨干进行调查检控。

  至少触发六场暴乱

  反中乱港组织“民间人权阵线”有传今日开会议决是否解散。其实,早已分崩离析、恶行罄竹难书的民阵,一直未有进行任何注册,这个非法组织19年来假借元旦游行、7.1游行摆街站筹款,并借用会员团体银行账户处理,涉及巨额款项;加上民阵长期勾结外力,黑暴期间发起至少六场触发暴乱的反政府游行,法律界、政界冀政府彻查民阵涉嫌违反国安法及洗黑钱等。

  自今年3月有消息指有关部门调查民阵涉违国安法后,民阵旗下的会员纷纷宣布割席、跳船,脱离民阵,末日已临的民阵,近日由临时召集人锺松辉召集临时会员大会,只余下约八个团体会员,包括支联会、职工盟、社民连、工党、社区前线、香港社会工作者总会、四五行动、社会主义行动等,在大会投票决定是否解散民阵。据悉,会上大比数倾向解散,快速通过解散决议。不过,仍有死硬的团体会员表示要回自己所属团体商议再决定,因而今日再开会跟进解散的决定。

  有法律界担心民阵宣布解散后销毁罪证,警务处处长萧泽颐接受《大公报》专访表示警方搜证早有部署:“若任何组织、任何人犯法,我哋唔会今时今日去睇证据,唔会今时今日才去做嘢,我哋会集齐相关证据,所以任何人违法,唔好以为可以逃之夭夭”。萧泽颐强调:“民阵由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有向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亦未有按法例向警务处牌照科注册为合法社团,近年组织一系列大型非法游行集会,有的可能涉嫌违反国安法,警队将会深入调查取证。”

  已经有人报案

  与教协沆瀣一气的民间人权阵线,2019年举办逾六场触发大型暴乱的集会游行,民阵是长年没有注册的非法组织,其利用会员银行账户,处理不明来历的巨额捐款,可能涉洗黑钱及违反国安法,警方早前已向民阵发信指其涉嫌违反《社团条例》,要求民阵5月5日或之前就六项要求提交资料,包括没有再申请社团注册、民阵网页及facebook专页是否由民阵管理、收入来源、开支及用作接收资金的银行及户口账号、2006年9月至今举办的游行集会目的及地点,以及民阵与支联会等其他团体联署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目的及原因等,但民阵已逾期三个多月,上任警务处处长、现任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5月中时已表明不排除会执法。恶行累累的民阵只等时辰到,萧泽颐透露已经有人报案,警方已展开深入调查,必追究到底。

  至于与民阵沆瀣一气的支联会,近半理事早前辞职企图逃避刑责,日前获准保释的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回避记者追问支联会涉嫌违法问题。萧泽颐重申犯法就是犯法,不会因辞职抹走犯法行为:“总之你犯罪的话,我就去追住你的违法行为,辞职都无用,犯咗法就係犯咗法。而家从良的话可以係求情的理由,但继续去违法只会更加深化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法律学者:民阵颠覆政权 早应解散

  民阵成立近19年,但长期没向政府注册。随着教协等反对派组织宣布解散,不少人都指民阵应该自行解散。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民阵当然应该要提早解散,因为民阵本身不是善意参政,而是透过发起游行影响政权。假如民阵发起一些与推翻政权无关的游行,例如要求增加房屋供应,那是没有问题。但发起要求特首下台的游行,那是颠覆国家政权。这样的组织应该要一早解散。他续说,假如日后民阵负责人被检控的话,真诚认罪是可以扣减刑期。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民阵过去罪行罄竹难书,例如一直没有注册,属非法组织,涉嫌违反《社团条例》。

  倘不解散 警须执法

  此外,民阵过去煽动及鼓吹暴力,又涉嫌违反国安法。傅健慈指出,很多民阵成员早已割席和跳船,民阵只是“僵尸”组织,名存实亡,根本是气数已尽。假如不解散的话,警方就应该要立即取缔。不过,即使民阵自行解散,负责人及相关高层是无法逃避刑责。假如相关人等潜逃的话,警方可以发出通缉令,要求外国引渡他们返港受审。

  民阵恶行累累

  恶行1 非法组织

  成立接近19年,竟一直没有注册,属非法组织。

  恶行2 借用户口疑涉洗黑钱

  借用成员组织的户口收受捐款,涉嫌干犯洗黑钱罪。民阵经常借游行集会筹款,因没有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揭曾借用街工及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等团体成员的银行户口收款,却从没对外交代账目,款项去向不明,粗略估算民阵多年来累计筹款超过500万元。

  恶行3 勾连外力涉违国安法

  屡次勾连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1条、第23条、第26条、第30条的规定。

  2020年12月,民阵与支联会等共26个团体去信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赦里亚(Ms Michelle Bachelet Jeria),要求联合国就多宗所谓酷刑作出调查和监察云云。

  2019年11月,当时副召集人黎恩灏假借悼念周梓乐为名,到韩国首尔联系当地67个反中团体,勾结外力干预区议会选举。

  恶行4 内外勾结抹黑政府

  民阵的召集人及副召集人曾接受过NED(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培训,例如2013年4月由杨建利的公民力量与NED及台湾民主基金会(TFD)联办,在台北举行的“第八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获邀参加研习营的有2013至2014年度的民阵召集人杨政贤。

  前年黑暴期间,民阵去信61个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呼吁各国发出针对香港的旅游警示,更诋毁“一国两制”,公然涉嫌与外部势力里应外合,抹黑特区政府及香港警察,危害国家安全。

  恶行5 非法游行涉煽惑暴乱

  2019年7月1日:非法占据立法会大楼疯狂破坏、涂污区徽,令立法会需花1500万元公帑维修。

  2019年7月21日:大批示威者于港岛游行后围攻中联办,向大门上的中国国徽投掷鸡蛋及油漆弹,破坏涂污国徽。

  2019年8月31日:在中环遮打花园举行非法集会,及后演变成多区暴动,纵火及破坏港铁设施,更向市民行私刑及袭警,甚至在维园围抢警枪等。

  2019年10月1日:时任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等揽炒派头目发起所谓“六区开花”骚乱,触发多区打砸烧暴动,及疯狂袭警。

  2019年10月20日:发起由尖沙咀游行至西九龙站,其后演变成九龙大暴乱,暴徒沿途打砸烧商店,火烧警署。

  2020年7月1日:发起由维园游行至金钟,有暴徒在维园以刀刺警员。“港独”唐英杰更驾驶插上“港独”旗帜的电单车撞伤三警,最终被捕并成为香港国安法罪成首案被告,被判监九年。

  2020年10月1日:疫下申请游行不获警方批准,却仍大力催谷,导致当日多区发生暴力事件,令多名警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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