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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水底鲨踪\屈颖妍

2022-05-22 04:23:4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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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是善忘的,黑暴过去两年多,许多记忆渐被冲淡,然而,不甘心的坏人仍遍布各领域,他们只是潜进了水底,伺机再起。

  水面平静,不等于水底没鲨踪,时刻警惕,做好防卫工作,是我们经历黑暴后必须学懂的自保。

  早前,政府修改了法援制度,法援申请人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可以自选律师,而是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师代表,这是为司法筑起的第一道防鲨网,也从源头剪断了揽炒派律师包揽法援案件的发财链。

  不过,请记住,这些都是不甘心的坏人,他们长满坏心眼,你有张良计,他们有过墙梯,故为政者必须要用对付坏人的心法来提防。

  最近听到大状朋友说经历,原来蠢蠢欲动的黑暴律师又有新招。

  话说法援受助人不能拣律师的新措施实行后,朋友首次接到法援署派来的一宗暴动案。过去,这种案子一直被黑暴大状垄断,寻常大律师不会有机会接触。

  大状朋友年初接到案子,便立即找他代表的被告人,奇怪,被告竟然一直避而不见。用尽方法,被告始终不肯现身,更故意失联,朋友唯有跟法援署说,被告失踪,如何是好?

  法援署联络上被告,原来这个明明可拿法援的年轻人,竟然说不再需要法援打官司,并已觅得一私人大状代表他,于是法援署也顺理成章取消了大状朋友这宗案子。

  明明是一个长审讯,不是一天半天可打完,朋友奇怪,为什么一个可领法援、即是积蓄不多的人,竟然选择聘请私人大状为他辩护?可知道,一拖几十天的案子,埋单随时是他负担不了的天文数字。

  几经打听,由黑暴律师行处得悉,原来这正是他们对付司法系统的“过墙梯”。

  他们会教唆被告,头几天审讯就聘私人大状(当然有人为你付钞),几天后跟法官说,我的钱耗尽了,身无分文,只能改为自辩。

  原来法庭最怕自辩的人,因为你不懂法律程序,会花很多时间在解释及纠正程序上,会拖累审讯期,故法官一听到长审讯的被告要自辩,一定怕怕,就会找法援署来执手尾。反正之前已审查过,此人一定符合法援条件,就重新让他申请法援续打官司吧。

  不过,因为之前几堂他已用了一私人大状跟进案件,另聘大状会很难接手,法援署就被迫让他继续用该大状。即是说,兜一个圈,他们还是用法援拣了自己友做代表律师。

  对付坏人,要代入坏人思维,如果你是他,会怎样做?

  鲨鱼潜进水底,不等于天下太平,看少一眼,留了空隙,牠们就会扑出来一口把你拖进水底,让你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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